中国发展对外关系的国际观清晰明确

柳华文

    2024年6月28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面对和平还是战争、繁荣还是衰退、团结还是对抗的历史抉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内涵,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崇高目标不懈努力。”
    这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形势错综复杂、地区冲突和热点此起彼伏,“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等一系列的世界之问、时代之问不断浮现之际,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全球南方”的一员以及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作出的响亮回答,是中国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全球治理基本立场和主张的权威阐述。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结合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和开展大国外交的权威引领。这些思想,既是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遵循,亦是在全球范围内维护和平与促进发展、应对世界面临的风险与挑战的行动指南。伴随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国作为“全球南方”中的重要国家,对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立场、态度、主张和贡献引人注目,越来越具有更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到今天仍然没有过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70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跨越时空、超越隔阂,经久愈韧、历久弥新,成为开放包容、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机结合形成的中国发展对外关系的国际观,是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法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在国家间交往与合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意义和价值,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理念和原则在国际法制定、发展和实践中具有定向、指引和推动作用。两者之间是继承与发展、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基础,尤其反映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的底线思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则与时俱进,着眼人类和世界的整体与长远利益,体现国际社会整体连带性的提高,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趋势,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愿景,突出了新时代对国际法治的方向性引领。两者并非对立或者互相替代的关系,它们合起来构成中国关于世界现状和发展基本问题的根本看法、立场和主张。只有坚持两者的辩证统一和有机结合,才能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中国国际观。
    中国宪法与中国的国际观
    我国宪法中规定了表达中国国际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早已载入中国宪法,成为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石。”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在宪法序言中“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面增加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并将“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正式入宪。
    序言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文一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这是党的理论、政策和方针的法律化,意味着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成为中国的宪法立场和宪法原则。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决定了同时出现在中国宪法序言中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根本准则,两者结合在一起,形成法律化、宪法化的中国的国际观。
    关于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习近平外交思想对此有许多首创性的判断、概括和阐述。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体现中国国际观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容正式写入宪法,具有深远意义。这是大国外交走向成熟并在国际社会更有担当的标志和体现。
    对外关系法与中国的国际观
    恰逢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重要讲话一年前的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单行性、全面、系统规范我国对外关系工作的《对外关系法》,并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
    该法在第四条第一款重申了宪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则在国家间外交关系方面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容规定在开篇第一条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当中,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实,该法不仅提到了这两个概念,更是在具体的条文中细化和落实它们所体现的中国的国际观。
    《对外关系法》基于宪法,全面、完整、具体、明确地规定中国发展对外关系的立场、目标、职权分工、基本制度和工作保障,是一部基础性、里程碑式的国家立法。《对外关系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集中阐述我国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对我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涉外法律。
    2023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对外关系法》正是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引领和推动涉外法治的基础性法律。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机结合体现的国际观,正是理解、掌握和落实《对外关系法》、更好发展对外关系的关键。
    中国国际观的世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中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上,中国将继续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各国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70年来,中国走过风风雨雨,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激动人心的发展历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得起历史与实践的检验;坚持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代表了各国人民共同的愿望和时代发展的更加明确的方向。中国愿意携手“全球南方”的国家,与国际社会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发挥积极作用,共创美好未来。
    在当下变乱交织的世界中,中国以宪法、法律形式,并不断通过最高领导人的权威阐释表明自己的大国之道、展示自己的国家形象,是中国向国际社会提供的确定性、透明度、责任感和公信力。中国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结合反映的国际观表明,中国永远是国际社会和各国可预期、可信赖的建设性力量。
    作者:柳华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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