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慧敏:刑法目的观转变简史———以德国、日本刑法的祛伦理化为视角

丁慧敏

丁慧敏:刑法目的观转变简史———以德国、日本刑法的祛伦理化为视角


    期刊名称:《环球法律评论》
    期刊年份:2011 年 第(2)期
    作者:丁慧敏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文关键词:刑法目的 犯罪本质 保护法益 维护社会伦理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刑法的目的是刑事立法与司法的界限,是刑法学最为基本的问题。自启蒙以来,德日刑法目的观的不断流变表明,刑法目的由其所处的时代精神决定。在蔑视人权、专制统治时代,强调刑法目的是维护国家道义、社会伦理; 在提倡保护人权、重视宪法、实行法治的时代,强调刑法目的是保护宪法性法益。当前,德日两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刑法的目的是保护( 宪法性) 法益,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应将单纯违背社会伦理而没有任何外部侵害性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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