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论人权本原的双重属性

刘志强

    摘要:人权的本原源自人性。人性具有人的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事实问题,并不能涵盖幸福、平等、博爱、正义、理性、理念和理智等方面。人的自然属性是人权的源泉。人的社会属性是价值问题,是人权价值所在,是多样性的统一。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相辅相成,构成人权价值的基石。
    
    /论人权本原的双重属性_刘志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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