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山: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意思自治原则”的晚近发展——《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述评

刘仁山

刘仁山: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意思自治原则”的晚近发展——《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述评


    期刊名称:《环球法律评论》
    期刊年份:2013 年 第(6)期
    作者:刘仁山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文关键词:《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强制性规则;公共秩序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12年通过的《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海牙原则》),反映出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最新发展。《海牙原则》表明,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合同领域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彰显,当事人的选法自由得到充分尊重;优先性强制规则与公共政策构成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实质性限制,成为适用该原则的例外。换言之,《海牙原则》在意思自治原则上形成了强化自由与例外规制的基本格局。以《海牙原则》为参照,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尚待进一步完善。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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