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再识香港:新秩序中重构自由
田飞龙三年多未去香港,制度与人心变了许多。这三年,是诊断治理修例风波后遗症的三年,也是疫情阻隔的三年,还是中央主导的“新制度”建设的三年。香港出现了“新秩序”,其根本标志是国家权威的制度性落实,国家不再是天边云彩或象征性旗帜,而是有血有肉的具体制度和具体权力。当香港国安法确立起可直接抵达香港每一个自由个体之管辖权力时,国家才在香港社会具体建立起来。从国安法之前的“抽象国家”到国安法之后的“具体国家”,这是香港新秩序的关键。
今年两会前夕,我得以重访香港,亲切之中夹杂着几许陌生。香港仍然是多层世界的重叠,有顶层的商业精英,有中层的专业人士,也有大量底层的劳苦大众,甚至街角的无家可归者也在增多。“爱国者治港”已成为香港社会新的“政治正确”,这是“一国两制”制度文化的重大进步。但这一原则如何不被既得利益者滥用自肥,如何支持民主政治的重新有序开放和包容,如何在关联“一国”的同时滋养“两制”的活力,以及稳定地指向中央立法改革之“贤能政治”的预期目标,仍不能确切下定结论。好制度永远只是理性的一种预期,到底用不用得好,还需要实践的检验,其根本在于民众的理解、认同与自觉运用。香港的自由不可能回到2019之前,因为国家已实质性降临,但香港对自由的固执和追求是可敬与可回应的。香港只能在新秩序中重构自由,只能在催生国家信任的条件下重塑民主的开放性与制度愿景。
新秩序就是国家降临
在《香港新秩序:国安与民主的双重变奏》(2021)一书中,我将香港新秩序解释为以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为制度典范的国家权威制度化的进程及其治理形态。香港国安法是一个决定性的制度分水岭。该法石破天惊,完全出乎香港本土派和美西方势力的战略预期。2019年是香港“最自由”的一年,反中乱港势力利用修例争议、社会矛盾和外部干预而在香港发动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颜色革命”,其终极目标在于颠覆“一国两制”与香港管治权,实现完全自治甚至更激进的分离目标。当时的香港是索罗斯口中的“开放社会”,香港修例风波是佩洛西口中的“美丽风景线”,外部势力希望在香港撕开一个战略缺口以对中国进行政治威慑和经济敲诈。香港基本法长于“授权”,短于“应急”,唯一的紧急状态程序后遗症极大,故2019年我们看到的是整个香港法治体系的软弱无力与束手无策,只有一线警员凭借底线忠诚和专业操守而坚持。当时的香港命悬一线,当时的香港走向了一切美好的对立面。
物极必反,香港本土派对自由的极端追求,造成了对国家安全的极端威胁,且扫荡了香港社会固有的法治、包容、非暴力以及对国家的底线温情。在来自社会运动的赤裸暴力及其颠覆性威胁面前,国家的尊严和保护伦理被充分激发,香港国安法应运而生。这是香港新秩序的首要标志,也是对香港基本法“国家权威不足”的制度性弥补。有了香港国安法,香港基本法的根基性权威才真正得以巩固。循着香港国安法的逻辑和智慧,中央续推选举制度改革,落实“爱国者治港”,从国家安全和选举安全的制度基本面刷新香港治理秩序,为“一国两制”制度安全和长期坚持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没有国家的介入和保护,香港的自由必然被资本和豪强所劫持,必然异化为“开放社会,迎接强盗”式的混乱状态。
香港新秩序的“软着陆”仍在进行中,大体表现为:其一,港独国际路线的形成,他们是有某种理念固执的本土派;其二,用脚投票的移民族,以新BNO为典型,他们决意背弃现实家园,投奔“自由”的故乡,他们中不乏专业人士和普通民众;其三,国际社会的持续反弹,包括美西方的制裁法案以及联合国人权机构范畴的审查与批评,部分港人配合提供“证据”或进行造势,他们的共同立场是,香港只有与西方一致才有自由。
与上述景象形成对照的是,在新秩序的权威规制下,香港仿佛一下子从“过度政治化城市”重回“弱政治化城市”,街头游行示威极其罕见了,活跃的公民社会组织或解散或蛰伏,立法会中也难见昔日的“勇武拉布”,但人心中的软抵抗和不服从仍有轨迹可循。于“一国两制”制度安全及香港繁荣稳定大局而言,新秩序绝对必要,但新秩序不是没有代价,且实践过程严格考验法治节制性和民主沟通智慧。说到底,香港有自己的性格,香港人有自己的观念和利益,“两制”在关联“一国”的同时仍有其来自历史和社会本身的个性及韧性。国家有“全面管治权”,但国家不可能“全面管治”,沟通香港人心,激发自治理性,仍是香港善治的最佳路径。
香港的惊惧与性格
如果说2019修例风波是“两制”不解“一国”的思想悲剧和政治悲剧的话,那么以国安法为标志的香港新秩序则带来了“一国”与“两制”关系的另一种模式和趋势,即国家权威的决定性降临。对香港很多人而言,“一国两制”中的“两制”是用来防范和隔离“一国”的。在回归谈判与过渡期,香港人对未来政治命运的疑虑从未消除,甚至九七回归时还有短暂移民潮。他们对“一国”所根植的社会主义主体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缺乏知识上和政治上的理解习惯,更谈不上规范性认同。“一国两制”是以中央权力高度自我节制的方式回应和抚慰这种政治惊惧心理的。
但这种惊惧心理一直是香港社会文化的潜伏性因素,故香港人对普选民主的追求如此固执,因民主可以是另一堵阻隔国家的“墙”,香港人对修例极其敏感,因修例折射出的“送中”司法预期打破了他们的安全感。可以说,香港的非法占中和修例风波就是“一国两制”范畴香港反对派不信任国家之历史惊惧与现实情绪的接力爆发。但他们的政治手段是非法和破坏性的,他们无底线勾结外部势力的行为则表明基本政治立场和操守的紊乱状态。他们将民主与忠诚对立,将自由与法治对立,将本土与国家对立,这种外部干预背景下二元对立的滥用是“颜色革命”的核心咒语,也是香港民主法治体系的思想毒瘤。“爱国者治港”对此可谓精准施治,有思想批判和制度清理的功效。
新BNO是值得追踪研究的一个群体。英国给了他们5年“考验期”,考验其生存能力和忠诚度,如果不过关,英国不欢迎你。英国是在收割最后一批“殖民红利”。笔者相信这5年也会是新秩序与新香港活力重现的5年,新BNO中会有一定比例回流香港。这些有移民能力和惊惧心理的人群,可以作为中国与西方软实力竞争的一个课题,他们的来去及其心路历程折射的正是传统西方的“自由”与“一国两制”下民族复兴的荣光之间的拉锯态势。粤港澳大湾区则为他们的回流、融入提供了最佳战略通道。发展好香港,发展好大湾区,制度与文化趋向于沟通人性,给出等待时间,柔软而坚定地引导香港社会从根源处克服惊惧心理,“一国两制”才能真正行稳致远。
未来香港的发展与活力
新秩序可提供治理上述惊惧甚至反动的宏观制度框架及执法手段,但仍需对香港社会的固有性格和活力加以准确理解,才能在“由治及兴”的未来进程中掌握主动,取得成效:
其一,香港是一个功能城市,其核心功能是金融中心和自贸港,一切制度与文化革新需要围绕上述核心功能展开并维护该功能。
其二,香港人的核心价值观是财富至上以及对西方自由民主价值观的概括性认同。这是香港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和制度文化规定性所在,可以通过国民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予以平衡矫正,但无法期望以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实质性改造香港。
其三,香港社会是开放的多元社会,是华人与其他人群混居的国际化大都市,生活方式的自由、多元、开放及其文化活力是宝贵遗产,也是制度保护的对象。
其四,新秩序以安全原则为根本,但肯定和延续了香港已有的民主法治体系,并保障发展利益。我们在具体实践上需要克服“内部人分利”和过分的“行政主导”,使不同选民基础可产生称职的政治代表及表达不同的政治意见,立法会应着力发展出“非拉布”的监督政府的议事传统和能力,议员权利和政策性辩论的空间应予以保障,立法会与特区政府的社会民主沟通程序和机制应予以顺畅化。新秩序也需要在经济民生上给出合格答卷,彰显社会正义。
其五,需要进一步激发和提升香港的全球化内涵与连通能力。我在多个场合勉励香港人,融入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全球化,是为了对接国家战略并更有效转化自身优势。中国要走向世界,香港对国家的融入就是对新世界的拥抱。中国要走向世界,香港可以发挥更好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十四五规划”对香港八大中心目标群的设定,既是新香港的建设纲领,也是香港提升全球化内涵的具体纲目。在国家的保护和支持下,香港的国际地位和优势会更好提升,自由的德性与内涵也将得以深化。
(原载香港AM730,“治港有道”专栏,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