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加强人权保障 筑牢公平正义——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纪念
马怀德今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喜事。长期以来,我有幸多次参与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修法过程,也始终关心这部法律的实施,感受颇深。作为一部社会关注度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国家赔偿法不仅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落地落实,更重要的是极大提升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自觉意识,让更多受侵害群众及时获得救济,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自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相互支持、共同努力,推动国家赔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从单一走向多元,赔偿程序日益便利,赔偿范围与标准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更加注重人权保护、更加尊重程序正义、更加追求公正与效率,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文明进步产生深刻影响。
一是推动宪法权利保障有效落实。国家赔偿法作为一部重要的宪法相关法,1994年制定之初就对行政赔偿、司法赔偿的范围、标准、程序以及赔偿金支付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时又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促使当事人人身及财产权益的法律保护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此后,随着行政赔偿、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赔偿请求时效等相关司法解释的先后出台,使得国家赔偿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国家赔偿权利救济功能的发挥,有了更为强大的生命力和执行力,特别是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呼格案、张氏叔侄案、聂树斌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冤错赔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赔偿,国家赔偿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充分彰显,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也助推了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是推动依法维权意识与赔偿效果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赔偿相关立法与实施工作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开始更加熟悉国家赔偿制度,通过国家赔偿程序来行使求偿权,依法解决权益受损问题。各级司法机关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克服重重困难,有效处理了一大批国家赔偿纠纷。大量权益受损群众获得国家赔偿救济以及精神抚慰,更多的群众面对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问题,也能够认识到通过国家赔偿法来维护自身权益,形成了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基础,以国家赔偿审判为依托的依法维权与救济意识,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社会法治化治理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三是推动执法规范与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国家赔偿法在充分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另一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通过明确侵权范围和责任范围,规定追偿追责制度,形成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司法权的有效机制。各级司法机关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通过反向审视公权力运行的不足,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国家赔偿白皮书和司法建议书等方式,对执法司法中的违法行使职权情形予以跟进监督。国家机关及时启动责任倒查、追偿追责措施,在救济权利的同时,通过惩戒制裁方式,有效纠正和处理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及责任人员。可以说,通过国家赔偿的外部监督,增强了国家机关自我监督、自我纠错和自我约束意识,促使合法行为得到维持保障,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惩处。国家赔偿工作成为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公权力的重要动力,为实现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推动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加快。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先后进行了两次修正,各级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或联合制定了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等司法解释、批复数十部,对具体案件适用法律作出个案答复数百件,公安部、司法部相继制定出台了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及具体办法,加强程序规范工作。随着国家赔偿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深化拓展,学术界也对国家赔偿制度进行总结与反思,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为促进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30年来,国家赔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法治中国的新任务,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新时代国家赔偿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国家赔偿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国家赔偿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够畅通,赔源治理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完善,国家机关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的意识仍需提高,等等。加快新时代人权保障,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修改和配套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始终聚焦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矛盾,集中解决执法司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国家赔偿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民权益保障和社会治理的坚实屏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