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红:从所谓谢亚龙遭遇“逼供门”说开去

秦前红

    中国足坛的扫黑反腐专项活动,原本一切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但前足协主席谢亚龙突然在庭审中翻供,指称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其多次刑讯逼供,并对逼供细节条陈缕析。此举形同一颗巨石投入静水,泛起千层涟漪,导致足坛反腐陡生变数。
    人们对谢氏“逼供们”的高强度关注其来有自。市场经济法治规则下的政治为常态政治,有异于计划经济、集权管制下的运动政治,或曰非常政治。非常政治下的犯罪是在敌情思维下的社会异己,是与人民道德格格不入的无耻之举。非常政治下由于财产关系的不发达,犯罪集中表现为对政治秩序的不满与挑战。平常政治下的犯罪己沦为大众型犯罪,由于社会转型导致犯罪率不断攀升,由于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导致犯罪样态的多样化,社会对犯罪的道德排斥和情感上的厌恶渐行走低。相反因为悲己悯人的心理作用,人们对处于完全弱势状态的嫌犯人权保持了敏感性关注,又由于现代媒体易放大侦控机关的关涉刑讯逼供的不佳记录,故谢亚龙“刑讯逼供门”不论真伪,都极度冲淡了足坛扫黑反腐运动的正当性权威性,并且模糊了扫黑反腐运动的焦点。
    近代以降的中国社会,几次启蒙运动都因为另外的突发事件而中断,自由尤其柏林所说的消极自由,理性尤其是常人理性,法治尤其是形式法治等观念于国人而言十分隔膜。接二连三的两军对垒、敌我厮杀,更以法治OUT为前提,正所谓炮声隆隆无法治。故迄今为止,国人尚未真正接受程序正义、规则至上的形式法治要义。相反为了达成某一政治目标、道德诉求,往往不惜为了目的牺牲手段甚至不择手段,这便是刑讯逼供在中国曾经得以大行其道的深层文化底因。正如中国要实现这种市场经济,必须认真补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课一样;如欲把中国建设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亦必须好好补上形式法治这一课。
    刑讯逼供是一束给人巨大诱惑而又有着巨大毒性的罂粟花,是落后野蛮司法方式的阴魂不散。千百年来之所以有很多人乐此不疲地使用它,源于它是一个简单方便使用的工具,是赤裸裸地暴力宣泄和高压展示,是对特权恒定和阶层固化的偏执自信。如果社会处于正常的流动状态,各人的身份地位都有可能因为良性竞争而强弱易位,那么基于失去自由和尊严的忧惧,那么人们会理所当然接受人人都有权利尊严的理念,越是社会的最弱势者,越应获得自由保护的最坚强盾牌。法律中的正当程序具有过滤阻斥人的恶性之功能。正当程序实效果的有效发挥,还取决于制度的良性供给。正如有智慧的先贤所说:法、检、公之关系本应是魏、蜀、吴三角关系,实际中却演变为刘、关、张三兄弟关系。上述三种权力若只讲配合,放弃制约与平衡,必然导致权力的自大,权利的受损。
    成熟的法治体系能将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技术化,技术问题程序化规则化,而当下中国发生的诸多个案,却呈现一种逆行趋势。法律问题被高度政治化,法律成为政治目标政治行动的婢女,谢亚龙案或许又是是一个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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