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南海岛礁建设符合国际法

王翰灵

    
2015-11-27 来源:海外网

    中国从事南海岛礁建设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却被个别国家恶意歪曲、炒作,成了其诋毁中国南海政策,不断渲染“中国威胁论”的抓手。霸权国家遏制中国的目的昭然若揭。而我们自己也应该认清,南海岛礁建设合理合法,无可非议,我们要坚持战略定力。
    首先必须明确,南沙群岛属于中国领土,中国有权在自己的领土上搞建设,就像美国在夏威夷修建机场、码头一样。这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的基本权利,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60条、第80条和第87条,沿海国甚至在自己领海以外的海域都有权搞建设,包括在自己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建造、管理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利和专属管辖权,以及在公海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何况是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
    其次,南海岛礁建设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国际救助打捞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的规定,作为沿岸国及公约缔约国,中国在南海负有环保、搜救、保障航行安全等国际义务,南海大部分属于中国的国际搜救责任区。马航MH370失联等灾难事故足以说明建设海上搜救、保障设施的必要性。
    1988年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通过《全球海平面联测计划》,委托中国政府建立5个海洋观测站,包括南海永暑礁海洋气象观测站。永暑礁站建站以来,共取得南沙海区水文气象观测数据500多万条,为航经南海的中外船只提供了可靠的航海水文气象保障,为国际减灾和海洋气象预报研究等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10月,南海华阳礁和赤瓜的两座灯塔竣工并投入使用,为过往中外船只提供航路指引、安全信息、应急救助等国际公益服务。
    事实上,南海岛礁建设主要是民用,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履行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海洋科研、气象观测、生态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渔业生产等方面承担的国际义务,为航经南海的各国船只提供公共服务。中国也已公开表示,愿在将来条件成熟时邀请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利用相关设施,开展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第三,南海岛礁建设并非“军事化”。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无视上述事实,别有用心地污蔑中国在南海搞军事化。美国惧怕中国在南沙岛礁部署远程进攻性武器,军力南移,抵消其在东南亚甚至印度洋地区的军事优势。美国除了派舰机抵近中国南海有关岛礁进行军事挑衅、侦察岛上情况之外,还为菲律宾等国提供军事装备对抗中国。事实上,在南海搞军事化的不是中国,而且美国及其盟国。在国际法上,一个国家有权在自己的领土上部署武器及其他防御设施。中国在南海岛礁有权这么做而没做,主要是为了维护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大局,并释放出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善意。
    (王翰灵,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与海洋事务研究中心主任,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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