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奋飞:治疗社会冷漠需要制度更给力
李奋飞这些来年,社会冷漠已经在中国无孔不入,甚至已经成为人们见怪不怪的常态。面对被拆迁人自焚、上吊,有的拆迁官员不仅无动于衷,甚至还以言词相讥;对于陷入困境的病人,有的医院不仅在“过度医疗”,甚至还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每一次对冷漠事件的曝光和指责,所起到的效果似乎都是在变相地宣传冷漠,暗示人们“明哲保身”。要治疗社会冷漠,必须首先找到社会冷漠的原因。我认为,中国社会之所以变得越来越冷漠,根本的原因是,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变得越来越陌生化,在这样的社会中,道德对人的约束作用日渐式微,因为道德往往需要通过公共舆论来实现自律和他律。
想一想,如果“小悦悦事件”发生在一个“熟人社会”里,目击者怎么可能会无动于衷?这并不是因为农村人相对城里人较为纯朴,而是因为,在这个人口流动不大因而人与人需要长期合作的社区里,这个被碾轧者,不是自己的亲人,就是自己的邻人,你既不太可能无动于衷,也不太敢无动于衷。如果有谁真的敢如“路人”这般冷漠,他乃至他的家人都将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因为,这是个熟人社会,他的冷漠会在村子里广为传播,以至于会产生“唾沫淹死人”的舆论效应。换句话说,在“熟人社会”里,日常生活更多地可以通过道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
遗憾的是,“小悦悦事件”发生在广东佛山国际机电五金城。这儿无疑是个“陌生人社会”,人员流动频繁,可能谁也不知道谁,“冷漠”了也无人传播,即使有人传播,对当事者也构不成太大的压力。因为,在陌生人社会里,舆论通常会发生所谓的失灵现象,根本产生不了“熟人社会”里那种“千夫所指”、“万人共斥”的压力。换句话说,在“陌生社会”中,由于彼此不熟悉、人员流动性强等因素会削弱道德的他律作用。
因此,面对冷漠事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我们既不能一味地谴责,也没有必要哀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而需要首先进行自我反省。如果是自己,能不能在“那一刻”如那个拾荒的阿婆那样对处于危难之际的小悦悦施以援手。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思考,究竟需要作出什么样的努力才能温暖这个日益市场化也日益陌生化的社会。我认为,表面上看,社会冷漠问题是个道德人心问题,但本质上其实还是个制度设计问题。只有通过制度建构和制度完善,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体系并使之得到贯彻执行,才能为不同的利益群体提供表达诉求的合法渠道和方式,也才能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公平感。
而社会公平感的提高,无疑有助于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试想,在一个基本公平无法实现的社会里,一个公民自保都尚且艰难,又哪里会有兴趣和胆量去关心别人的死活?正如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曾经指出的那样,“公共精神是与政治权利的行使不可分的”。只有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使其有能力参与到公共生活中来,才能使其真切地感受到自己与生活其中的社会实际上是休戚相关的,其才不会把陌生人当成是完全与己无关的人。在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里,只有具备公共精神的人多了,相互之间才可以有效地消除隔膜与敌意、克服偏见与分歧、走向协同与融洽,也才能建立起基本的尊重、友爱、支持与信任关系。
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出处:《法制日报》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