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红:可接受的不平等

秦前红

    当下机场、车站、银行、餐厅等处的vip特权,除部分因身份而获取外,其余均来自于金钱的购买,但社会却对此能够平静的接受,个中原因颇值得体悟。
    这种“不平等特权”源于价格和价值的均等交换。任何人只要按照明码标价支付相应对价后即能享受相应服务。在过去那种严格行政管制、计划支配的社会中,最严苛者一切衣食住行所需之物都需票证供应。而搭乘航班更是严格的身份特权,只有所谓县团级(或者相当于)以上干部且严格凭借介绍信才被获准。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先生就曾在《一个大学校长的自白》中吐槽过一段极不愉快的个人经历:八十年代初,他已身为武汉大学校长。有次他坐火车卧铺去北京,竟然被列车服务员生硬地要求让出位置,其原因是同车的湖北某省领导也要该卧铺。一个名校的校长犹是如此不堪,何况平民匹夫,那个社会的等级之严,特权之甚,由此可见一斑。而在今天,不论贵贱贤愚,无论阶层职业等,有钱就平等享受,这应算是社会一个巨大进步了。当然,若从终极追问的角度而言,一个人有钱与否,又取决于很多复杂的因素,这并非本文所能讨论的。
    这种“不平等”来自于规则的预先设定以及广而告之,社会中的各个主体基本上能够平等参与购买。除受资源供给能力的限制外,面向全体社会保持开放的结构。现代意义的平等表现为“无差别、按比例”两种情形。前者体现为绝对的公平,后者体现为合理的差别对待。合理的级差取决于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和文化心理等多种因素,是一个相比较而存在的状况。合理的级差还与个人的天赋、后天的努力密切关联,是一个与自由相勾连的范畴。因此,一个常态而又平和的社会,社会主体在私领域的不平等,只要隐而不显且不妨害他人,则应被容许。比如各种贵族俱乐部或者富人生活圈,他人可以出于好奇而无限想象,亦可以完全漠不关心。在公共领域的不平等,则必须遵循规则先定、程序开放、人格尊严、市场配置等前提,并且还要有公平的权利救济手段。
    中国传统上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1949年建国后行政吸纳社会,权力等级覆盖社会的所有方面。故尽管五四以降,国人就从欧美那里引入了现代的自由平等观念。但由于深层的心理结构所决定,国人的平等观仍然不过是具体而当下的平等,是在预先自我定位后的攀比意义的平等,是“贾府焦大不爱林妹妹式”的囿于自身阶层的平等。普适宽泛意义的平等观念在中国并没有完全扎下根来。故国人对周围左右的不平等可以愤愤不平,对邻居同事的富贵发达可以红眼嫉妒,但对一个陌生际遇下的不平等却可以习焉不察或者心安理得。因机场、车站、餐厅差不多是流动中的陌生场,付钱者多享受,让他好理解却也不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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