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鹏翱:物上之债的构造、价值和借鉴

常鹏翱

常鹏翱:物上之债的构造、价值和借鉴


    期刊名称:《环球法律评论》
    期刊年份:2016 年 第(1)期
    作者:常鹏翱
    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文关键词:债权与物权的区分;物上之债;债权物权化;法律借鉴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物上之债是瑞士民法学理概念,它指向那些既有相对性,又能约束物权受让人的债。从产生依据上看,物上之债有法定和意定之分,无论是哪一类,物上之债通常与物权并存,并遵循法定原则、公示原则等物权法基本规范。物上之债与债权物权化的功能十分相似,但两相对比,物上之债的学理共识度更高,更易于学习和传授,更有解释力,规制机制更简单,比债权物权化更具有学理优势。基于该优势,并考虑我国民法学理对债权物权化尚未形成高度共识,再加上我国有不少与瑞士物上之债相似的法律规范,物上之债对我国有切实可行的借鉴作用。在借鉴时,重点参照意定物上之债,改进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将其适用范围扩及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与物权相关的债。
    英文摘要:
    全文阅读:  点击下载

相关文章!
  • 裴苍龄:论证据学的学科定位

    神示证据制度后,西方国家选择的基本证据制度就是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本质就是法律制约证据,这就是历代立法中犯下的最大错误。

  • 苏力:公民权利论的迷思:历史中

    历史中国未产生公民概念并非一种智识或制度上的“缺失”。公民概念是城邦的产物,作为一种特权,也是一种区分和歧视。在作为农耕大国的历史

  • 刑事再审理由探析

    再审理由的设计是对再审程序进行控制和协调的关键因素。在我国,应当明确区分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理由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理由;对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