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我国商签经贸条约的新范式

石静霞陈晓霞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我国商签经贸条约的新范式


    期刊名称:《国际法研究》
    期刊年份:2021.(5):80-99
    作者:石静霞陈晓霞
    单位:
    中文关键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投资自由化;涵盖实体;可持续发展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2020年12月30日完成谈判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是继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以来中欧经贸关系中最重要的双边法律文件。与传统投资协定不同,CAI除涵盖投资自由化内容外,还包括大量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关于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和补贴透明度等监管框架和规则的设计,并通过连接贸易与劳工、环境、气候变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实现对可持续投资的追求与整体性规制。CAI规则具有全面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在诸多方面代表了我国现阶段高水平开放承诺和商签经贸条约的新范式。尽管CAI的生效目前受中欧关系影响而前景未明,但这项史无前例的谈判的如期完成及其所含规则的先进性,足以表明CAI具有重要意义。CAI的后续谈判和批准生效需中欧双方以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务实态度予以推进,从而裨益于双方经贸关系的稳定与发展。
    英文摘要:
    全文阅读:  点击下载

相关文章!
  • WTO裁决执行中的合理期限仲裁

    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在立即执行争端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不可行的情况下,败诉成员方可以被赋予一个执行的合理期限。

  • 人权事务委员会一般性意见的法

    负责监督《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人权事务委员会迄今共通过了36项一般性意见,其中的一些解释得到了缔约国的承认和援引,另一些解释

  • 叶 姗:劳动权利能力的三重限制

    与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几乎不会受到什么特殊限制不同,自然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受到社会法上的三重限制:第一重限制,基于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