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汇率补贴规则的评析与应对
廖凡美国汇率补贴规则的评析与应对
期刊名称:《国际法研究》
期刊年份:2021.(1):35-47
作者:廖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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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其反补贴规则做出重大修改,正式将汇率低估规定为一种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行为,自2020年4月6日起施行。该汇率补贴规则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进出口企业构成认定补贴“专向性”所需的一“组”企业,二是明确汇率补贴所授予之“利益”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就“专向性”而言,汇率补贴规则的预设目标是国内补贴,并未排除出口补贴的可能性;就利益而言,汇率补贴规则提出所谓“均衡的实际有效汇率”,作为确定和计算“利益”的基准。汇率补贴规则的相关内容不仅涉嫌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反补贴协定》,也与美国商务部既往的惯常做法不符,还有违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汇率章节的相关规定。结合该规则在美国对华扎带反补贴案中的首次应用,可以从多边经贸规则、美国国内法以及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三个视角对其加以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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