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两岸应共同探究中国精神的宪政
石之瑜《人民日报》文章提出宪法学的研究要有中国的精神,对极了。如果停留在欧美宪政传统里讨论宪法,就只能是西化或反西化的老争论。必须从中国历史文化出发来探讨中国的政治滥权模式,才能进一步去设计中国的有限政府制度。
台湾在这方面就是过度依赖欧美的学说,不但不能做到有限政府,反而看到需要有能的政府时,政府无能;而不需要政治力介入时,政治力却肆无忌惮。
20世纪后半叶以降,两岸相继出现文化大革命这种以政治正确之名遂行的压迫,说明中国的政治滥权不受到政治制度型态的影响,必须放在中国的历史文化脉络中探究,才能对症下药,处理中国式的政治滥权。
从实践中看,中国政治文化中的极大滥权与西方文化中的极大滥权果然不同。在西方政治实践中,拥有制度权力的人就会腐化,因为他们透过制度攫取好处,迫害反对者,所以必须制衡,否则会为所欲为,像法西斯政府就是从体制内产生,促使宪法学者从制度上找寻解答。
然而,在中国政治实践中,每每是超越制度的道德力量,成为政治正确的某种至高标准后,导致整个社会陷入猎巫行动,自动自发迫害当时沦为政治不正确的代罪羔羊。
欧美有限政府的要义因而在于限制政府在制度上专权独大,但是中国有限政府的要义,却应该是化解无为无私的领导者在一念之间变成呼风唤雨的“上帝”。
中国的政治文化自始就认识到政治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因此古来圣人常从礼乐制度与典章仪式等处着手,劝服君子凡事要反求诸己。如果不能反求诸己,自我克制,迟早会遭民众推翻。
所以,中国政治文化中的理想统治模式是无为,与传统欧美自由主义理想中功能有限的夜犬政府相比,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样围绕着君子之德的政治文化,至今在两岸三地依旧存在。
过度的道德伪装
根据一项大规模的长期研究,三地民众一方面反对政府以秩序或效率之名,对社会团体或国会进行干预或采取控制,看起来是自由主义倾向,但另一方面也反对民间团体或国会扰乱社会秩序,看起来则是权威主义倾向。实则,他们是表达了对政府与民间菁英应该凡事克己复礼的期望。
菁英倘若都能如此,则不论是有权力的政府或有权利的团体,都不至于为所欲为。因为他们知道,假如他们不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他们将会遭到社会的唾弃。所以,无论他们多么自私,一定要设法定期的造福大众,取得无私无我的信用,才能继续领导。
简言之,中国固有文化就算不能清除菁英们借用制度贪污腐化,但已经足以限制拥有制度权力的人不至于无限扩张,社会有自发的力量会促使自私的领导人迟早回到群众路线上,并且可以周期性的进行体制内的调整。
中国政治文化下最难控制的滥权,反而是过度的道德伪装,造成了超凡入圣的统治者,引发愚夫愚妇的追随,任凭使唤。如何避免统治集团与统治者狼狈为奸营造这种超凡入圣的道德至上之权力,才是中国宪政道路上的最大挑战。
一旦出现了超凡入圣的领导人,为他铲除反对者必然是正当的,把好处自动奉送给他,也是理所当然的。这时,能够围绕在领导人周围,或者能代传圣旨的人,根本不必在意制度的制衡。制度里应该采取制衡的人,恐怕早就吓得噤声不语,下焉者甚至一马当先表态效忠呢!
这样的极大滥权大大不同于欧美所设想的极大滥权,并不是政治力对抗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而是老百姓自动自发愿意接受动员。也就是说,老百姓不是站在滥权的对立面成为立即的牺牲者,而是老百姓为了避免成为整肃对象,被迫表现自己效忠,证明自己的政治正确。
这一种中国政治史上的主要滥权模式,在两岸宪政学说中至今没有碰触,而多数辩论都继续以要不要移植欧美的有限政府制度为课题。大陆新近爆发宪政之争,同样也在要不要移植的牛角尖中打滚。如今已经陷入左右之争,情绪高昂,理智让位。
摆脱欧美历史脉络的宪政学说,从中国历史已经有的有限政府文化着手,认清中国历史上政治滥权的主要根源,碍于道德滥权,继而滥情,然后再设计出限制政治力为恶的制度,是两岸宪法学界责无旁贷的合作项目。
作者是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