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公平正义才是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
鄢烈山发生在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的袭警案,令人悲恸和震惊。剖析教训,思谋对策,我想,应该从执法人员及机关的防卫、警民关系的总体改善和社会冲突的化解三个方面齐抓并进。
尽管发生了这样严重的安全事件,好像上海警察自身难保,但是改变不了我对上海治安状况在全国大城市名列前茅的评价——本单位上海工作站的年轻女同事说,她们深夜单身上街过地道也从来不用担心;已经公布的袭警者杨佳去年10月在上海被警察盘查时的对话录音,显示警察执法时态度是相当文明的,在我看来,法治完备的发达国家,警察也不一定都有那样的耐心来说服。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用杨佳的个人经历和性格(成长在单亲家庭,个性易扭曲,敏感而偏执,诸如此类)来解释,只能说明“为什么是他”下手的偶然性,却可能遮蔽了偶然中的必然。
事件发生后,给执法人员包括保安加强警具配备,在机关大院派特警加强保卫,乃至改建办公场所以利防范,这是硬件配置的改善。保护执法者的安全,从现实的情境出发,这是必要的,但显然又只是治标之术。警察特别是交警总不能不上街,巡逻盘查也不能呆在装甲车里,执法者不能没有家没有父母孩子等亲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过来说也一样),斗法是没有止境的。正如俗话说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因此,从高一个层面来说,改善警民关系很重要。就像有些人失恋后会恨所有的女人或男人,杨佳这样的人会把对某个警察的怨恨“移情”到所有的警察。且不管他是否在外省曾遭警察盘查殴打,从此对警察心怀成见;这次在上海,也不是找与他“结仇”的警察,而是见警察就砍。应该正视,在人口流动性极大的今天,改善警民关系,事涉警察全行业安全。(我写此稿时,看到报道说,近日陕西府谷县司机贺立旗为躲交警检查跳入黄河身亡,引发一起围攻警察砸警车的群体冲突。我想不通,他又不是贩毒,不过是农用车隐藏牌照并违章载了人,为啥那样怕警察?难道他不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躲警察而接受处罚最大的损失也不会超过失去他的这辆车?)要改善紧张的警民关系,还有一点,就是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说的,不要发生什么事都出动警察压服。把群众“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错位成“有冲突上警察”,警察形象在人们心中就不可能不变形。还有,改善警民关系,不仅是警察执法要慎用强制权,行政长官要慎用警力,而且要在全社会规范警民关系。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不可否认,确有警察滥用权力执法不公;另一方面警察执法也缺少威严,全社会基于对警察职业安全特殊性的理解而产生的配合意识十分匮乏,更谈不上敬畏。杨佳那样不肯与盘查的警察合作,并在现场长时间发生争执,在美国可能是不可思议的。据说对美国警察喊“站住”而不听,对警察挥手指戳,后果可能极其严重;当然,与保护一线执法警察安全相匹配的,是可以先服从后在法庭上讨公道。警民相对时的行为规范应该有法律明确,并在全社会形成行为规则。
在更高的层面上,警察安全系数高低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社会和谐程度上的。我在一定程度上理解杨佳被盘查时的不满。前年我在法国国内从尼斯飞回巴黎,机场警察单挑我们一行三个中国人开包检查,那种受歧视的屈辱感令人非常不舒服。杨佳虽然是北京人,一口京片子在外地就成了“外来人口”。他一再质问警察“为什么就查我”,却不知“外省”的打工者无论在哪个大城市,总是首选的盘查对象!细想一下,在上学、就业、社保各方面,我们有多少看人下菜碟的歧视性规定,哪一种歧视不可能留下反社会的安全隐患?至于石宗源在总结贵州瓮安事件时所说的,“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矿权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等等,都是“公平、正义”这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没有得到落实的结果。公平正义的实现才是社会安定包括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所谓“无招胜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