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圣:如何把师德建设落到实处?——我观法大(之十一)
杨玉圣高校的师德建设,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上,都有其毋庸置疑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还在2005年1月13日,教育部即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教师〔2005〕1号)中已明确提出:“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最近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也专门把“推进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该《意见》还要求:“对师德表现不良的,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失范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这些要求,其实早在八年以前,就在前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过,即“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又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其中承认“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并提出“要改进和完善师德考核”:
各地各校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规范》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和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全面评价师德表现。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对师德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也要求高校教师要“敬业爱生”,其中应“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该《规范》还提出高校教师要“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就是说,作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近年来对于高校教师的师德建设问题一向是重视的,除了以教育部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外,还和有关领导部门一起,试图推动师德建设工作。这无疑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最近几年来,单是媒体曝光的严重有违师德的恶性事件,即触目惊心:从小学生被校长拉去“开房”,到中小学生遭遇各种暴力和侵害,再到屡屡曝出的大学男教授“潜规则”女学生(中央美术学院)或女教授“潜规则”男学生(厦门大学)等丑闻,说明师德问题确乎相当严重,师德建设确实刻不容缓。
遗憾的是,我现在服务的中国政法大学也被卷入了这种丑闻之中:其中的男主角是疑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吴丹红博士(即著名的网络红人“吴法天”),女主角则是即将毕业的中国政法大学的女研究生[1]。
曾经担任过七年零140天、即总共2275天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教授,据报道,在向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交接校长一职的大会上,曾坦诚他在法大七年校长任上有“三大遗憾”。其中,第三个遗憾是当他准备开展法大师德制度化建设时离开了岗位。徐校长说:“我反对过度兼职,我决不宽容学术上的腐败和剽窃。我们的教师应该怎样对待学生,和学生保持适当的距离,要爱惜学生”。[2]
不能说中国政法大学不重视师德建设。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即“厚德明法,格物致公”这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其中的“厚德”,当然即含有“师德”之意。
我注意到,中国政法大学现任校长黄进教授2011年9月9日在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即相当醒目地以《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法大教师》为题。在该文中,黄进校长在引述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庆祝其母校清华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讲话,即“我们学校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后,也强调“师德、师风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为此,黄校长提出了“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法大教师”的著名命题。在这篇庆祝教师节的讲话中,黄进校长强调:法大教师要“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不可否认,在当前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尽管只是极少数人和极个别现象,在法大也存在着师德失范的情况:比如,近来为社会所深恶痛绝的学术不端行为,法大并非净土。比如,也有老师在教学工作中不负责任,他们不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上课,讲一些不该在教学课堂上讲的内容,偏离学术自由的正确方向。比如,有的老师对教师职业敷衍塞责,把精力放在兼职‘捞金’上,有人甚至兼职工作远远超过了教学、科研的工作时间。比如,有的老师对学生缺乏爱心、责任心,不与学生交流、沟通,或者不当与学生交流、沟通,不愿意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等等”。因此,黄进校长要求:“我们法大的每位教师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身的一言一行做起,加强自身修为,严守道德底线,真正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法大教师!”[3]
俗谓:“纸保不住火”。在“一网联天下”的新传媒时代,尤其如此。在一个有上千名教授、副教授的大学,出现某些悖离师德的害群之马,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于此种殃及池鱼的害群之马,如果校方听之任之,不作为,乃至涉嫌包庇,就令人不解、匪夷所思了。
这种高校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事实上所损害的是其所在大学的整体形象和这所大学用几十年营造的无形资产,尤其是大学品牌和教师群体的形象。
举一个例子:如今,只要是第一次见面的朋友,当得知本人现在服务于中国政法大学时,往往首先被问及的就是某位副教授,表情和措辞中的不屑,让我们这帮不得不与之为伍的法大教授,无地自容。事实上,从微博上铺天盖地的负面评论来看,客观上也确实让法大及其教师群体形象为之蒙羞。
那么,《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分别明确要求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失范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中国政法大学能否落地实处呢?黄进校长提出的“严守道德底线,真正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法大教师”,又如何不是仅仅停留在美丽的讲话中呢?
注释:
[1]有关该副教授与女研究生纠葛的来龙去脉,当事人各持一端。有关情况以及网友的言论,可参见:
《谁来护卫中国政法大学的清誉?》,学术批评网2013年4月18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4881&type=1006。
《中国政法大学理应回应事实真相》,学术批评网2013年4月18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4890&type=1006。
《这难道与中国政法大学无关吗?》,学术批评网2013年4月18日,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4891&type=1006。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被女研究生“追打未遂”?》,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8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010&type=1016。
张卫丽:《我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的那点儿事》,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11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030&type=1016。
《中国政法大学出了个吴丹红》,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15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068&type=1016。
易天:《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彻查吴丹红事件》,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16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073&type=1016。
《中国政法大学的一朵副教授奇葩》,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21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084&type=1016。
《“法大纪委不管他?”——法大女研究生V法大副教授吴法天》,学术批评网2013年5月30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137&type=1016。
[2]人民网2009年2月20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41223/8840159.html。
[3] 法大新闻网2011年9月9日,http://news.cupl.edu.cn/2011/content_013501.html。
2013年6月5日 9:58
于法大逸夫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