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任择性例外”——兼评南海仲裁案中的管辖权问题

刘丹

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任择性例外”——兼评南海仲裁案中的管辖权问题


    期刊名称:《国际法研究》
    期刊年份:2016.(6):0-0
    作者:刘丹
    单位:
    中文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任择性例外南海仲裁管辖权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第298条作为争端解决强制程序的“任择性例外”被纳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可以依据第298条,通过声明的方式将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历史性所有权等争端排除在争端解决强制程序之外。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中的核心之一就是,除了可受理性问题,菲律宾所提的15项诉求是否落入中国于2006年声明所排除的争端中,从而仲裁庭无权管辖。在重点论述第298条的缔约历史和该条款的文本内容后,本文将针对仲裁庭2015年《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决》和2016年的最终裁决,对其与第298条的关联问题进行分析,指出仲裁庭在管辖权问题上的不当和谬误。
    英文摘要:
    全文阅读:  点击下载

相关文章!
  • 中国数据跨境调取路径探析——以

    特定情况下的数据跨境调取需要在传统的司法互助协定方式基础上补充其他路径。中国在坚持以双边司法互助协定和互惠原则为主要方式的基

  • 折中主义与理想主义之辩——评西

    美国西蒙尼德斯教授在新著的《全球冲突法立法:国际比较研究》一书中,提出晚近国际私法背离了萨维尼理论所追求的理想主义,呈现折中主义

  • 离岸信托避税规制的域外经验及

    作为信托的类型之一,离岸信托是指根据外国法律设立的信托。在信托本身固有的灵活机制之上,离岸信托充分利用了离岸管辖区的税收优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