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司法公信不能坐等舆论反转
支振锋摘要:约束法官举止、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练好内功的同时,我们应该更加坚定地推进司法公开,树立法院可敬、可信的阳光形象。同时也应该坦然面对舆论监督,敢于争夺话语权,从单向的信息发布走向双向的互动沟通,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
在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即将进入尾声,本应皆大欢喜,当事人李女士却突然向博罗县委政法委、纪委、信访、公安等部门投诉,并广发网帖,称自己在办理案件执行手续时,被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杜乐平“殴打”,以致晕倒。面对各部门的调查,杜乐平则称“冤枉”,并提供事发当时的视频监控做证,表示不存在“殴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9月9日下午转发的这个报道,引起不少转发和评论。
近一段时间,法官“打人”事件突然蹿到了舆论空间的显眼位置,并引发公众热议。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打女律师”事件刚刚水落石出、得到澄清不久,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打当事人”事件事实真相已澄清之际,突然又爆出博罗法院法官“打人”,都不可避免地将法院置于公众目光的审视之下。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三起所谓法官“打人”事件中,通州法院和博罗法院都通过不同方式,以“有视频有真相”的可视、可靠证据,对事件进行了回应,最后都上演了有趣的舆论反转。而即便是婺城法院,在媒体披露当事法官是在家人受到威胁后情绪失控才产生过激反应时,舆论也同样逆转,甚至有网友认为在家人受威胁时,必须“挺身而出”。
在社会转型加速,利益分化加剧,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的现代社会,人们在以前所未有的挑剔眼光来看待公权力。因寄托着公众对正义的期待,多年来,司法和法院更是一直处于公共舆论关注的焦点位置。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所带来的资讯便利,使得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即便在一些并不大的事件中,政府和司法部门也往往会因行为不当而受到批评和考问,哪怕有时候可能最后证明仅仅是误解,“键盘侠”也很少自我反省,会认为“冤枉”了谁。但在这几起法官“打人”事件中,舆论能够反转,形成对造谣、蛊惑、起哄者的“打脸”,甚至反而维护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实属不易,因而值得认真关注和分析。
实际上,处置比较成功的通州法院和博罗法院,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面对舆论的考问和质疑,不张皇、不失措,坦坦荡荡,打开天窗说亮话,用可靠的证据说真话,最终澄清事实、舆论反转,涉事法官和法院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宽慰话”。尤其是所谓通州法院“法官打律师”事件,起初曝光之后,舆论哗然,报章批评长篇累牍,社会各界义愤填膺,甚至有律师要成立支援团。但最后,官方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律协、通州区委政法委和公安局在内的四方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缜密的调查走访,监控视频及法警执法记录仪信息的可靠提取,进行符合逻辑的严密分析,得出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然后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结论,最终获得了舆论界的认可。这里面有程序正义,有权威证据,但最值得重视的是北京法院敢于打开大门、直面考问,开诚布公、坦坦荡荡,真正重视和平等对待舆论的观念与智慧。
客观而言,公权力动辄得咎,是现代社会的常态,虽然有时令人不快,但仍算得上是时代进步。关键就在于,政府和司法机关等公权力部门以什么样的观念态度、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坦坦荡荡、应对得当,则真相大白、不被冤枉;畏畏缩缩、欲言又止,则疑窦丛生、批评如潮。长期以来,由于曾客观存在的司法腐败、司法不公,也由于个别部门或个人的哄瞒骗、推诿、扯皮、拖延,都使得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被打了折扣。而实践证明,舆论不是洪水猛兽,只要正面应对、坦坦荡荡、开诚布公、主动交流,误解就会冰释,坏事也可能变成好事。舆论逆转不能靠坐等,而必须是秉持坦诚、从容应对。
从国际上看,就连司法系统一向封闭的英美等国,面对民众广泛的司法不满,近年来也开始大力开展走出去的司法接触或司法拓展运动,而不再强调隔离和神秘。对于我国司法机关来说,怕的不是舆论批评与质疑,而是面对舆论的畏缩、犹疑甚至封闭。一方面,应该在约束法官举止、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练好内功的同时,更加坚定地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透明司法,树立法院可敬、可信的阳光形象;另一方面,也应该坦然面对舆论监督,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从单向的信息发布变成双向的互动沟通,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最终,形成一套常规、成熟、科学、理性的舆论应对机制和预案,根据不同的情况,启动不同的应对机制,还可以经常性地打开门,请进来、走出去。实践终将证明,沟通带来透明,透明彰显正义,司法公信和司法形象,就塑造于这个过程之中。
(本文原刊于2015年9月13日《人民法院报》,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