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急不救命的法政速成科

孙家红

    1990年代,北京大学教授李贵连应邀到日本访问研究,不仅带回了国内少见的《法政大学史资料集》第11集——即“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速成科特集”(以下简称《史料特集》),更对《法政速成科讲义录》等史料作了详细考察。2010年2月,李贵连再次应邀访日,其间,获赠全套《法政速成科讲义录》的电子文档,并允在中国出版,以广之于众,嘉惠学林。
    近日,执中国近代法政教材之牛耳的《法政速成学科讲义录》(11卷)历经三年多的校订、编辑,终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9月20日,该书的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法学、历史等领域的诸多学者齐聚一堂,共话这部中国现代法政学术之渊薮的历史价值。而那段关于“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的历史也成为学人们追寻、探讨的对象,对其的评说和思考于今仍有裨益。
    储备人才、亟求新知以挽救危亡
    日本东京法政大学于1904年专门针对清国留学生设立了法政速成科。该科存在4年,对清末乃至近现代中国影响甚大。
    日本法政大学的创校源头可以追溯至明治十三年(1880年)成立的东京法学社。该校创办之初,适逢日本民权运动高涨,所以教学兼重法律专业知识和辩护实务训练。次年,学校更名为东京法学校。1889年,与3年前成立的东京法国学校进行合并,改称“和法法律学校”(又译为“和佛法律学校”)。
    自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起,改由梅谦次郎担任校长。梅谦次郎以其对日本民法、商法的起草编纂具有特殊贡献,在日本学界享有盛誉。梅氏“学识深远,又系处理事务极敏捷之才”,在其担任校长后,多所兴革,并倡导以“开放的教育”为办学理念,至今被奉为该校治学之理论基础。
    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根据日本文部省的“专门学校令”,该校以财团法人身份登记为“和法法律学校法政大学”,梅谦次郎改任该校第一任“总理”,亦即校长。迨后,1918年日本颁布大学令,认可私立大学之设立。1920年,该校正式更名为“财团法人法政大学”,以迄于今。
    从时间上看,“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以下简称法政速成科)的创设、兴盛乃至停办,都发生于梅谦次郎的任期之内;并且,梅氏在该速成科的创办运作过程中,是一个极关键人物。但欲究明法政速成科的创办缘起,还要从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四日(1905年1月9日)清朝驻日公使杨枢呈给清朝最高当局的奏稿《出使日本国大臣兼游学总监督杨奏稿》开始。
    在该奏稿中,杨枢首先摘引清廷于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颁布的变法谕旨。其言曰:奴才伏读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上谕,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罔变之治法。大抵法久则敝,法敝则更,要归于强国利民等因,钦此。伏见我皇太后、皇上轸念时艰,变法自强之至意。
    颁布于1901年的变法谕旨脱胎于“庚子之役”,它粉碎了以往保守政客们所沉迷的制度优越感,不仅正式拉开清末法律改革的大幕,更为后续中国的宪政改革打开了尘封已久的闸门。杨枢在奏稿开篇即具引该旨,点出了法政速成科设立的宏观背景——即清末变法。
    接着,杨枢认为,变法应该首要关注两点:“多储人才”和“明定宗旨”。从这两点出发,他从日本明治维新成功经验中也相应抽绎出两点:设立速成司法学校和明确以君主立宪为宗旨。进而,更从政体民情的角度,他认为“法、美等国,皆以共和民主为政体,中国断不能仿效”,而“中国与日本地属同洲,政体民情最为相近”,且日本“立宪政体虽取法于英、德等国,然于中国先圣之道仍遵守而弗坠”“参酌得宜,最可仿效”。
    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十一日(1908年2月12日)的一篇文章详细交代了当时国人渐趋政法之学的社会政治背景:甲午战败,士夫瞠目,乃讨论彼中立国之根柢,在乎政法,不在制造。变法变法之声,应时而起。中经庚子拳教之祸,外侮益亟,改革机动,则哄然大呼曰,必习政法,必习政法。而朝廷亦于其间谋教育,废科举,改法律,讲立宪,骎骎然有追步法治国之势。学人鉴此大势,相率东渡求学者,大都趋重法政一科。
    据此可见,甲午中日之战给中国士大夫造成无比巨大的心理冲击,乃至经历“庚子之役”(即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国难雪上加霜,痛定思痛,使以往对于政法之学的偏见渐渐消退,取而代之,便是一股“群趋东洋学法政”的热潮。
    面临国难日深的困境,当时官场上不乏有识之士为国家前途筹划奔走。据杨枢接下来所述,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日本近卫笃麿公爵、长冈护美子爵,曾因感戴清朝“赏赉宝星之荣”,与前任留日学生总监督汪大燮商议,“欲于日本东京为中国游历官设速成法政学院。学章甫拟就,而汪大燮已卸任,近卫笃麿旋身故,事遂中止”。
    杨枢继任后,“思设法续成之,适有东京法政大学校总理梅谦次郎亦建斯议……当向长冈护美取得前拟学章,作为稿本,而与梅谦次郎酌中改定,遂于该学校内特设法政速成科,专教中国游学官绅……日本文部亦经认可”。由此可见,法政速成科的设置,实有汪大燮和近卫笃麿、长冈护美3人动议于前,杨枢上任后与梅谦次郎二人一拍即合,取得“前拟学章,作为稿本”,“酌中改定”,日本文部省亦经认可,该法政速成科遂告成立。
    然而,此事之经过,在其他几位当事人的记述中,则略显差异。梅谦次郎在《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设置趣意书》中言道:
    爰与清国留学生之有志者谋,又得清国公使之赞成,特设法政速成科,授以法律、政治、经济必要之学科,以华语通译教授,俾清国朝野有志之士,联袂而来,不习邦语,即可进讲专门之学,归而见诸施行,以扶成清国留学之事业。夫以清国时势之蹙,需才之亟,有若今日,欲养成多数新人物,舍斯科奚由哉?
    很明显,在得到清国公使(杨枢)的赞成——即杨、梅二人达成合议之前,尚有“与清国留学生之有志者谋”这一环节。然则,“清国留学生之有志者”所指何人?所“谋”情况又如何?此问题之答案,在曹汝霖所撰回忆录中可以找到。
    据曹汝霖回忆,1903年即将归国的范源廉找曹氏商议,“想在日本办一速成法政班”,经考虑之后,二人前去拜访梅谦次郎,“梅博士很赞成这办法……过了数日,梅博士约我们同去见他,他说你们两位为中国热心养成人才,我很感动,我也愿意为你们出一点力,担任此事,地址即可在本校……我们得了梅博士的允诺,深致谢意,此事即算定局”。
    另据《史料特集》所载资料显示,在法政速成科第一班开学典礼上,曹汝霖虽非法政大学毕业生,却作为“清国留学生总代”致答辞,十分突显曹氏的特殊作用。由此可知,梅谦次郎言语中所谓“清国留学生之有志者”,也就是范源廉和曹汝霖二人。
    该速成之创设,具有清末变法修律的时代背景,或扩大言之,该速成科乃是在近代中国社会转型和法律转型的大背景下,出于储备人才、亟求新知以挽救危亡,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
    法政速成科的争议与骄人成绩
    然在法政速成科设立后,组织和动员国内官绅来此学习,便是重中之重,否则,即便法政速成科的设计再美妙,也无异画饼而已。也许清末官场内外对于变法图强具有普遍而强烈的共识,在拟设法政速成科后,杨枢一面在日本积极筹划,“一面分咨各省大吏,请选派官绅资遣来学”。
    截至1905年1月9日前述奏稿上呈之日,“京师学务处暨直隶、江苏、安徽、福建、浙江、湖南、广东等省督抚,均经照议选派。统计来学官绅,已有三百余人”。可谓是获得了广泛积极的反响。
    杨枢在法政速成科正式开学后,曾给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写一“密信”,重点提到创设法政速成科一事,引起张之洞的极大兴趣。张之洞对于梅谦次郎设立法政速成科之举,不仅大加赞扬,“闻之神往”,更认为此举“意在造就中国人材,实为今日切要之举”。随将杨枢寄来的“学章”(应即《法政速成科设置趣意书》和《法政速成科规则》)命在官绅中传阅,并表示会在续派留日人员中择取“愿学此科者”,咨送前往。
    1904年5月7日,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第一班正式开学授课,共有学员94名。然自法政速成科开办之初,围绕速成科的前途、效果,怀疑和争议就几乎没有停止过。
    问题主要集中在语言和时间两个方面。其一,正如杨枢所言,之所以早先留日学生多选择普通科,而少有选择政法学科者,部分原因就在于政法学科的专业性强,外文要求也更高。如今开办法政速成科,招罗大量清国人士前来学习,而且多半不通日语,虽然略作变通,改用随堂汉语翻译的教学形式,但是语言方面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
    其二,依照当时日本大学学制,法律、政治、经济等“法政科”的修业年限一般要在三四年,方能毕业。而按照《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设置趣意书》的说法,差不多要六七年时间。法政速成科企图速成,在修业时间上大幅缩短,其学习效果自然令人生疑。杨枢曾在该速成科第一次毕业典礼上,曾用“闻者莫不诧舌”来形容开办之初所面临的窘境。
    其实,梅谦次郎作为主事者,对于法政速成科的前景也“毫无把握”。他曾在第一班毕业致辞中公开且详细地回顾了昔日内心的挣扎,大意为:最初讨论时,范源廉和曹汝霖主张速成科定为一年毕业,梅氏则认为,在一年之内欲将“最广博之法律、经济等学科而教之,就令但揭其大要,殆亦有所不能”,因而建议采用两年毕业,最少也要有一年半的学习时间,才能毕业。
    但是,范、曹二人十分坚持,必须要一年毕业;其后,梅氏曾与一些教员商议,姑且照一年计划试办。然开办半年多时间,“进行甚难如意”,梅氏“大具苦心……恐亦不能十分有成”,因而提出延长半年,并征得众人同意,从第二班开始,正式将学程改为一年半。
    尽管学程作了修正,对于法政速成科的质疑和争议并未消歇。一方面,日本国内,自法政速成科开办以来,社会上批评的声音很多,认为其有害无益,甚至有人认为法政大学之所以设立法政速成科,纯是贪图营利。批评之声甚嚣尘上,以致一贯对于世人毁誉褒贬不屑一顾的梅谦次郎,因为害怕伤及学校名誉,也无法坐视,特撰一文,从法政速成科之来历、目的、成绩三个方面加以详细解说,以图挽回舆论。
    另一方面,中国国内对于法政速成科持怀疑和批评态度者亦不乏人。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1906年2月17日)《申报》所载《派遣翰林游学之利病观》一文,便十分典型。其中批评道:
    速成乎,举一漏万也。近来各省派候补人员之游学日本者,多习法政速成科,盖不通外国语,不得不出此一途。但法政学理,缜密精细,彼速成科只能立研究政法之基础,断非即此堪以自足者。翰林而游学,姑以日本论,苟不通外国语……宁甚益哉。
    然而,该速成科第一班毕业的成绩,足可用“骄人”来形容。据梅谦次郎在毕业典礼上所言:“初不意试验之成绩,竟如此优异。此次全科受试验之总数,凡七十三名,其中落第者仅六名……诸子之试验,其成绩终如此,实非豫想所及,是实有意外之愉快。”
    第一班开学时的94名学员,至毕业试验时共有73名;然在其中,仅有6名未能及格,通过率在90%以上。这样优异的试验成绩,实出意料之外,足令主事者梅谦次郎和杨枢等人感到欣慰。正因有如此成绩,在随后几期法政速成科的招生中,不断有新的学员加入,而且自费来学者比例亦不在少数。根据《史料特集》统计,及至最后一期(第五班)开办之时,学员人数达于顶峰,共有843名;综计五班学员,完成全部学业、通过试验者,计有一千余名(含特别试验、再试验合格者),规模蔚为壮观。
    这种源源不断且规模庞大的学员队伍,既显示出法政速成科的独特魅力,也从某个侧面反映出法政速成科在晚清社会中的空前影响。
    这千余名法政速成科毕业生中涌现出太多杰出历史人物。其中,诸如清末某些省份的谘议局议长(如沈钧儒、蒲殿俊、梁善济、陈时夏)、法政学堂的监督(如夏同龢、熊范舆、彭守正、陈敬第、邵章)、资政院的议员(如罗杰、刘春霖、陶宝霖、易宗夔),或北洋政府的议院议长(如汤化龙)、同盟会或国民党的党魁(如汪精卫、胡汉民),还有国民政府的司法总长(如居正),或著名的学者教授(如张知本、程树德),乃至许多其他行业的杰出人士,名繁实不及备举。
    放眼清末,众多法政速成科毕业生归国后,投身于政治、法律变革运动,凭藉其留学生身份,确实比那些单纯出身于本土之教育者获得了更多展露才情的机会。
    法政速成科如日中天时,黯然收场
    然而,每当毕业之际,包括梅谦次郎在内的法政速成科的日籍教员们,一方面为学员们获得的优秀成绩感到高兴,另一方面,对于他们归国后的前途作为,时常流露出谨慎的企望。例如,在法政速成科第一班毕业典礼上,梅谦次郎在致辞中特别警告毕业诸生:“诸子若以仅一年间所得之知识,直应用于实地,或行种种之改革,此不免有误事之虞。以故研究宜十分慎重,一面益深修学问,一面锐意攻究贵国实地之事情,徐本其学理,以应用于实际乃可。”
    相较而言,驻日公使杨枢的态度则颇耐人寻味。在法政速成科第一班毕业典礼上,杨枢在祝辞中,对于速成科学员们优秀的试验成绩自然感到高兴,但头脑也较为清醒。他言道:
    学虽速成,犹未深造,诸生归国之后,切勿遽思改革,譬学医粗识《汤头歌诀》,出而应世,是直草菅人命已。但愿诸生出其所学,转授同胞,以开民智。
    然而,随着法政速成科规模的不断扩大,众多法政速成科的学员归国后,投身于社会变革当中,尤其多为政府所用,且表现出色,难免使杨枢获得成就满足之感。在1907年5月5日法政速成科的第四班毕业典礼上,杨枢的发言风格与第一次毕业典礼上的谦虚谨慎迥然不同。
    其措辞,动辄曰“上下千古之识”“纵横五洲之材”“旋转乾坤,经纬天地”,气魄宏大,充满乐观和自信。很遗憾,杨枢只看到了法政速成科表面的繁盛业绩,甚至以为:有了“梅博士之热心维持,暨各教师之殷勤训诲”,便可以速成的方式掌握高深的政治、经济、法律专业知识,免除扞格不通之病——今日看来,这样的认识未免太过肤浅。
    就在杨枢发表上述致辞的第二年,法政速成科举行第五班毕业典礼——这也是该速成科的最后一班毕业典礼,从此法政速成科便宣告终结。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杨氏昔日乐观之表态,略显反讽。然则,在法政速成科如日中天的时候,何以会黯然收场呢?
    实际上,早在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九日(1906年3月13日)学部便已通电各省,要求各省在选派留日学生之时严格把关,内中特别谈及法政速成科,言道:
    其习速成科者,或政法,或师范,必须中学与中文俱优,年在二十五岁以上,于学界、政界实有经验者,方为及格,否则不送。无论官费私费、长期短期,游历游学,必品行端谨,无劣迹,身体强健,无宿疾,否则不送。非由咨送,公使概不送学,非经考验,本省概不咨送。
    由此推知,此前派送学习法政速成科者,自不乏滥竽充数、鱼龙混杂之弊,是以严定选拔机制,力图挽救。不仅如此,同年六月十八日(8月7日),学部更通电各省,明确表示停派赴日学习速成科人员。
    从中可见,在清政府第二次考验游学毕业生前,甚至远在奏定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前,学部就已决定停止续派法政速成科学员了。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在此之前,这一决定就已经通知给驻日公使杨枢了。
    学部给出的两点理由冠冕堂皇:其一,学习速成科的人数太多,已经足够应付急需;其二,认为速成科所学不过是“普通知识”,并非“专门绝学”。既然是“普通知识”,就应该在国内学习养成,不必到海外寻求。然在这两点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清廷不乏其他一些考虑,或者说是顾虑。
    大批量的法政速成科学员通过在日本的短暂学习,掌握了一些粗浅的法政专业知识,更为要紧的是,他们不仅在国外鼓动风潮,更向国内输入了立宪和革命两大主义。然而,不管是立宪,还是革命,这两种政治主张一旦在中国知识界开始流行,在社会上不断产生反响,对于清朝这个垂死的专制政权来说,无疑是一种莫大(博客,微博)的政治压力。所以,在清廷看来,速成科的消极作用越来越明显,有必要加以防范、规制,乃至停派学员,断其根本。
    众所周知,清末法律改革在修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的主持下,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删修旧律、翻译西律和编纂新律。在这三个方面之外,法政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实亦刻不容缓。沈家本和伍廷芳(尤其前者)对于引进留学归来的法政人才自然是不遗余力,与此同时,他们也逐渐设法在国内开办法律学堂,以培养本土法政人才。就在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正式开班之次年,沈家本和伍廷芳二人便提出在各省课吏馆内专设仕学速成科的建议。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京师法律学堂也奏准开办了速成科,“限一年半毕业,专为急需用人而设”,大致也是日本法政速成科的一个“山寨版”,并于当年九月十二日正式开学,至光绪三十四年五月止,共一年零八个月,“所有应授学科,均照章讲授已毕,期考分数送部存案”。总之,国内各省课吏馆内开办的仕学速成科以及其他一些与法律学堂速成科较为类似的法政速成教育,提供了一种替代性极强的教育产品。
    尽管清朝学部停派留日速成科学员的决定有多种理由,而且停派后续学员已成定局,不容否认的是,学部对于法政大学的速成科教育模式,还是很肯定的。这从学部对癸卯(1903年)、甲辰(1904年)两科进士的变通办法中便可体味出来。
    在科举尚未废除之时,癸卯、甲辰两科进士先后被派入京师大学堂的进士馆,接受教育。然在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十四日(1905年9月2日)清政府诏废科举之后,这癸卯、甲辰两科进士(尤其后者)的出路便成一大问题。学部因而筹商变通办法,拟议分别遣赴日本游学。具体方案如下:
    准出使日本大臣杨枢电开,该法政大学本年开办速成科第五班,业有成议……除癸卯进士毕业期近,仍留本馆肄习,俟毕业后再行遣派出洋游历外,所有甲辰进士,现在馆肄业之内班,均送入法政大学补修科。其外班之分部各员,有志游学者,分别选择,送入法政大学速成科。至因有事故未经到馆之翰林中书……电咨各省,催取各员赶紧来京,与外班各员一体送入速成科肄业。查日本法政大学补修科系一年毕业,速成科一年半毕业。此次内外两班及未经到馆人员,分别遣送,其入学程度大致相当。将来入补习科各员,以到馆日期并算,适足三年;其入速成科各员,虽未满三年,而所习学科较多,视本馆章程较为完备,应准其于毕业回京时,一律考验,按照定章,分别奖励。
    “准出使日本大臣杨枢电开,该法政大学本年开办速成科第五班,业有成议”,这句话表明,在该折上奏之前,杨枢和学部之间必然存在一个费时商议的过程。进而,反观杨枢在该速成科第四班毕业典礼(1907年5月5日)上热情洋溢的致辞,也就能够多一份同情和理解:在明知速成科即将走向终结的时候,他所能给予毕业诸生的,与其是悲戚与伤感,毋宁是勉励和鼓舞。
    从1904年5月日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正式开班,到1908年7月举行最后一班(第五班)的毕业典礼,前后不过4年稍多时间,竟能吸引数千留学生前往就学,正式毕业获得学历者达千余人,并能于归国后,在政治、经济、法律、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持续影响中国历史数十年,不能不说是近代中国海外留学史上一大奇事。
    百余年后,其间历史人物之是非功过,殊形复杂,很难一概而论。早在清末,曾有人评价法政速成科毕业诸生“属于政之一方面者多,属于法之一方面者少”。据此以观,当时人对于法政速成科毕业诸生之法政新学知识水平,已颇具微词。
    但是,不论最终评价如何,有一个基本的事实不容否认:这些法政速成科学员以有限的新学知识未必可以造就一个民主富强、和谐有序的新国家,但足以摧毁一个专制腐败、风雨飘摇的旧体制。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参订)
    来源:法治周末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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