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华庆:“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语义分析

柯华庆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写了一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比较》,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idea)。同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的龚刃韧写了一篇批评文章《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论战的意味非常浓。从文章名来看, 朱苏力的好像是一篇论文,但实际上不过是一个讲稿,一篇政论文章,算不上是学术论文。龚刃韧的文章名来自 “文化大革命”时期流行的口号“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有点戏谑的口吻,却是一篇真正的学术论文。到底朱苏力的观点正确还是龚刃韧的观点正确?朱苏力的观点“政治”正确,因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钦定进课堂了,而龚刃韧的观点却得到法学界“私下”普遍认同。初略说,朱苏力的观点主要强调法治的“中国国情”,而龚刃韧则力挺法治的“国际社会共识”,在龚刃韧看来,朱苏力的观点是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而他的观点,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就是,“宁要资本主义的苗,不要社会主义的草”。 本文不想将笔墨放在他们的论点和论证上,而仅仅对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做一语义 分析。 维特根斯坦指出:哲学研究就是概念研究。“形而上学的根本之处在于没弄清楚事实研究和概念研究的区别。形而上学问题总带有事实问题的外表,尽管那原本是概念问题。”因此,哲学剩余的唯一工作就是语义分析。我不知道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算不算一个哲学问题,因为对于“什么是哲学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我暂且把它作为一个哲学问题来对待。
    要理解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真正内涵,我们可以把它们分成层层递进的四个句子。
    首先是“要……,不要……”。我们很容易理解,就是选择什么和不选择什么。我们说“要社会主义,不要资本主义”,“要法治,不要人治”,恐怕没有人会对此大动干戈。
    其次是“宁要……,不要……”。这里的“宁”(ning)是副词,意思为:宁可;情愿。《新华词典》上还解释了“宁可”:“宁可”是副词,表示比较两方面的利益得失后所选取的一面,往往跟下文的“也不”或上文的“与其”相呼应。 “宁要……,不要……”也是选择问题。但是,因为加上副词“宁”后凸显出的是:所要的和不要的之间有冲突,选择是艰难的,难以取舍,但是基于某种预设的正确性或道义,前者是不容置疑应当选择的,例如,“宁死不屈”,“宁缺毋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再如,我们有对于学问与做人之间的关系的议论。一位学者人品好学问高那没得说。但有时这两者不能两全,一般人认为选择教授应该以学问高为标准,但也有“宁要人品好,不要学问高”的。由此看来,我们判断“宁要……,不要……”的对错有赖于目标,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这种选择的后果与目标之间的关系。
    再看“宁要草,不要苗”。可能一般人认为这个命题是错的,因为一般情况下 “苗”与“草”代表着良莠两端,天然相别,“苗”必然是要比“草”好的 。实际上,并非如此。假如,我们的目标是修建草坪,在草坪里长出苗来,我们“宁要草,不要苗”就是对的。
    我们最后 还是回到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与前面对于“宁要草,不要苗”的分析相比,这里需要另外对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个限定了政治涵义的词作分析。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对的,类似的还有“宁要社会主义的低速度,不要资本主义的高速度”、“宁要社会主义的(火车)晚点,不要资本主义的正点”。粉碎四人帮后,人们突然觉得“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很荒谬,不可理喻。这恐怕是龚刃韧教授用这样一个问句作为学术论文题目来批判朱苏力院长要达到的效果。实际上,“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本身并没有错。如果一定要较真,在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环境下,“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一个分析性命题,是真命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要社会主义的草或苗,用社会主义的草种社会主义草坪,用社会主义的苗育社会主义的苗圃。在特定语境中,“草”代表的是“落后的东西”,“苗”代表的是“先进的东西”。我们不禁要问,难道社会主义还有糟粕的东西吗?生活在社会主义现实中的人们对此的回答是不言而喻的。用经济学术语来说,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必须付出代价,就是机会成本,只要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好就足以让我们选择社会主义,而不是说、社会主义就是完美的制度,特别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此,即使“草”代表“糟粕的东西”,“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也是对的,这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当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要社会主义的苗”时也必须“要社会主义的草”,正像我们买东西需要付款一样合理,我们不可只想收益而不付出成本,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行文至此,我自己也相当诧异!我是不是要为文化大革命正名?非也!
    那么,在社会主义国家,“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为什么在很多人看来是荒谬的呢?如果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中这一点还不突出,我们可以与另外两句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盛行的话来一起看可能更好理解这个问题,“宁要社会主义的低速度,不要资本主义的高速度”、“宁要社会主义的(火车)晚点,不要资本主义的正点”。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宁要社会主义长出的草,不要资本主义育出的苗”。关键在于,“草”、“生产上的低速度”或者“火车晚点”是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所特有的?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是不是社会主义所必需付出的代价?是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结果?我们还可以把这个问题用一句极端的话来表达更加凸显其谬误:“宁要社会主义的饿死,不要资本主义的富裕”,显然,“饿死”既不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也不是社会主义的结果,否则,中国共产党人就不需要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了!
    问题的实质在于,社会主义到底意味着某些具体的制度,还是伟大目标?是某种模式还是目标理性?如果坚持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和公有制,那么, “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实际上是“宁要计划经济或者公有制的饿死,不要市场经济或者私有制的富裕”,语义发生了转换,变得荒谬了。邓小平同志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将社会主义变成一种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目标,而不是特定的制度模式。 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结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党内和国内不少人在改革开放问题上迈不开步子,不敢闯,以及理论界对改革开放性质的争论,邓小平指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邓小平将社会主义目标系统总结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所有制度只不过是实现目标的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不只是计划与市场是手段,其他制度也都只是手段。 “ 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这是典型的以目标为定位的思维方式。最终,邓小平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为改革开放扫净了思想上的障碍。自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这是解放思想的价值。
    邓小平是通过“猫论”哲学彻底解决了 “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问题 。邓小平的猫论是 “ 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这里实际上说了三个问题:目标是“捉老鼠”,手段有黑猫和白猫,捉到老鼠是判断是否好猫的实效标准。从“猫论”可以抽象出:目标、手段和实效标准。目标和手段都是变量,核心是目标的有效实现,即实效。不同人的目标可以不同、不同国家的目标也可以不同,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也可以不同;手段是完全开放的,没有先入之见,最终的判断都是以手段对于目标的有效实现即实效为标准的。邓小平的“猫论”来自于农村,是农村实用猫,因为农民买猫就是为了捉老鼠。对于城里人来说,“猫论”可以改为“不管外国猫中国猫,好看听话就是好猫”。这是因为,城里人买猫一般不是为了捉老鼠,而是作为宠物。目标不同,手段不同,但判断标准都是实效:手段能否有效实现目标。 有些人批评“猫论”在经济上的唯利是图和不择手段,认为“猫论”是实用主义哲学,是不择手段,带来的是整个社会的唯利是图,那是对“猫论”理解上的本末倒置,因为他们盯着目标“老鼠”,而又庸俗地把老鼠理解为金钱或者GDP等物质目标,把手段对目标的实现理解为“不择手段”。仅仅讲一句话的“猫论”确实容易产生这样的误解。我们把两句话放在一起形成“实效主义新猫论”:“农村实用猫”: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城市宠物猫”:不管外国猫中国猫,好看听话就是好猫。“实效主义新猫论”中的目标可以是物质财富,也可以是精神财富;可以是经济效率,也可以是公平分配;可以是过去三十年来的外延增长方式,也可以是内涵增长方式或者科学发展;可以是短期目标,也可以是长期目标。这需要我们理性探讨。“实效主义新猫论”的实质是理性目标的有效实现,是用最优手段实现目标。 如果农民买猫的主要目的是抓老鼠,“宁要好看听话的花猫,不要会抓老鼠的黑猫”,那么这个农民就主次颠倒了。同样,城里人买猫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宠物,说“宁要会抓老鼠的黑猫,不要好看听话的花猫”也是非理性的。
    在邓小平理论中,计划与市场,公有与私有仅仅是黑猫白猫,社会主义目标是老鼠。这样,不管是资本主义曾经使用过的制度,还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使用的制度,也不管是近代中国曾经使用过的制度,还是中国古代使用的制度,都只是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工具,只要能够长出好苗,我们都可以选择,在实现社会主义伟大目标的手段上没有任何先入之见,根本不存在所谓资本主义手段、封建主义手段和社会主义手段之分。
    再回到前面关于法治之争,实效主义新猫论同样适用。朱苏力教授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我们过去的一些成功的法治经验模式化,也许对当前政治有利,但从长远看,有可能导致我们像当年将计划经济或者绝对公有制模式化一样的后果,变成“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当然,我们 对“宁要资本主义的草,不要社会主义的苗”的批判也不要走到另一个极端“宁要资本主义的草,不要社会主义的苗”,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恐怕是我们中国人的常见思维模式。事实上, 法治仅仅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工具,是手段,根本就不存在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之分,当然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模式,因为手段的好坏是以能否实现具体目标为标准的。如果法治能够更有效地实现社会主义目标,我们就“宁要法治,不要人治”;如果人治能够更好实现社会主义目标,我们就“宁要人治,不要法治”;如果法治与人治的结合能够更好实现社会主义目标,我们就两种都要。即使法治,不同国家的经验也不相同,有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德国模式,等等,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们都是随着时代而变化的。到底实现哪种意义的法治?也就是说,哪种法治是好的法治?中国法治的好坏是以更好有效实现社会主义目标为标准的。我们需要考虑中国国情,需要考虑历史,需要考虑所处阶段,这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约束条件,但指向是伟大的社会主义目标。过去成功的经验仅仅是过去目标的有效工具,千万不要以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因为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需要不同的手段。将经验教条化和模式化的后果在中国的教训是惨重的。毛泽东同志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在于他在批判各种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后找到了中国革命所特有的道路,这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毛泽东之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失败正是因为他把革命经验模式化为经济建设的方法。改革开放三十年之所以取得伟大的成就,正是邓小平继续发扬毛泽东的实事求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需要牢记这种教训。邓小平的“猫论”是朴实的,只不过是农民对生活的概括。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说过“我读的书并不多,就是一条,相信毛主席讲的实事求是。过去我们打仗靠这个,现在搞建设、搞改革也靠这个。我们讲了一辈子马克思主义,其实马克思主义并不玄奥。马克思主义是很朴实的东西,很朴实的道理。”这样我们就可以超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之争,超越“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社会主义的苗”和“宁要资本主义的草,不要社会主义的苗”之战,提出 实效主义法治理论 或者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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