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

肖京

    摘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认识法治在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以高度的自觉性维护法治的权威、推进法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必须精准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完善依法治藏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现代西藏行政法治体系,强化西藏现代化司法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法治贯穿于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坚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与边疆稳定。
    关键词:法治轨道;依法治藏;西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必须全力推进。同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又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任务,亟需充分发挥法治的促进与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法治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重点强调。由此可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西藏是祖国大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必须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样要求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西藏地处边疆,肩负维护祖国统一与国家安全的重任,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西藏虽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由于历史原因,加上自然环境的影响,西藏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仍然落后于内地,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现代化目标之间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任务繁重艰巨,必须全力以赴,以高昂的斗志迎难而上。法治现代化是西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为此,需要充分认识法治现代化在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并精准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充分认识法治在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现代化是西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同步加强西藏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认识法治在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以高度的自觉性维护法治的权威、推进法治建设。
    (一)西藏法治现代化是西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法治是现代化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1]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步是“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确立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体目标任务,未来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由此可见,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全面推进法治现代化进程。
    从局部与总体的关系来看,西藏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求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虽然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指标尚有待于进一步细化,但从中央对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体内涵的表述来看,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中央的规划相对应,未来五年,西藏法治化程度应当得到明显提升;到二〇三五年,应当基本建成法治西藏。到本世纪中叶,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时,西藏的法治水平必将进一步提高,实现真正的法治现代化。为了达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西藏法治建设。由此可见,法治现代化是西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全面推进西藏法治建设,以法治现代化彰显西藏现代化的伟大成就。
    (二)西藏法治现代化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总体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从实践层面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法治及其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此外,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内容来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之间具有内在有机联系,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2]由此可见,法治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法治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一方面,从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基本要求来看,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必然要求推进法治现代化建设。如前所述,法治现代化是西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然要求法治现代化同步推进。没有法治现代化,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西藏现代化,当前正在全面推进的西藏现代化必然是包含法治现代化的现代化。另一方面,法治现代化是通向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通向西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世界各国现代化法治的历程来看,法治现代化都是通往国家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如此,一个地区的现代化同样也是如此。西藏现代化,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才能实现。如果偏离了法治轨道,西藏现代化不仅不可能实现,甚至有可能走向歧路。近些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西藏法治建设,取得了卓越成效。中央把“坚持依法治藏”作为做好西藏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全面推进依法治藏,这既是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又是对西藏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从这种意义上讲,法治现代化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通往西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大力推进。
    (三)西藏法治现代化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法治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进行了精辟概括。“固根本”,就是用完善的法治体系搭建国家治理的“四梁八柱”,筑牢国家治理的根基,真正起到“定海神针”的重要作用。“稳预期”,就是运用法治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避免朝令夕改,以法治特有的稳定性来增强民众对未来的可预期性,进而起到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的作用。“利长远”,就是坚持着眼于未来、增强法治的前瞻性,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确保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十分重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就西藏而言,西藏法治现代化同样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厉行法治既是治藏方略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新时代治藏方略实施的关键点,[3]必须长期坚持。2015 年 8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4]把“依法治藏”作为西藏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十个必须”①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再次强调了依法治藏的重要作用。从“十个必须”治藏方略的具体内容来,无论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还是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都离不开法治的促进与保障。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了“四个确保”②,而实现“四个确保”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保障作用。从“四个确保”的具体内容来看,无论是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边境巩固和边境安全,还是确保西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良好,法治始终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由此可见,法治现代化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法治在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牢牢把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五项重大原则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方向,也为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还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在西藏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式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既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又是中国式现代化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真正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绝对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是实现西藏稳定与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藏的根本保证,[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首要原则和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中,对新时代西藏现代化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十个必须”中首要的“必须”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毫不动摇、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这一原则要求,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是关系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也是全面推进西藏法治现代化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当然也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申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不是走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的“法治之路”。具体而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运用法治的手段解决道德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就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提下,探索适合西藏本土的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实践路径。
    (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也是全面推进西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立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利、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西藏现代化也必然是西藏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更是要求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好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法治与人民之间的辩证关系来看,人民的权益需要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需要人民维护。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特别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西藏地处祖国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内地,更是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的手段充分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因此,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也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治藏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心系西藏各族人民,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四)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成就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6]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全面推进西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7]蕴含着深厚的制度理论、丰富的制度实践和深刻的制度逻辑,强调制度更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8]对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从西藏法治现代化的角度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标定了依法治藏的政治方向,厘清了依法治藏的科学方法,确立了依法治藏的系统布局,明晰了依法治藏的路径,[9]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是全面推进西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由此可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三、精准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整体部署。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就是要精准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西藏法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在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确保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完成。锚定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推进西藏法治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手。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依法治藏的法律制度体系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法治西藏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必须确保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西藏的全面贯彻落实。为此,需要在西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宪法在西藏的全面贯彻实施。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完善依法治藏的法律制度体系。就西藏的具体特点来看,除了需要继续加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确保生态环境、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维护网络安全、促进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立法,构建完善的西藏法律制度体系。
    (二)扎实推进西藏依法行政,构建现代西藏行政法治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目标任务,也是法治西藏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时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高质量发展明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新发展格局构建的进程中,依法行政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因为,行政法从规范政府行为的角度为加快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的保障,[10]离开了行政法的规范,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任务就难以实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例,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大多与行政权的运行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市场监管息息相关,以规范行政权运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为使命的行政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要求和保障。[11]因此,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就必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西藏现代化的总体布局和要求,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准,构建现代西藏行政法治体系。
    (三)严格公正司法,强化西藏现代化司法体系建设
    司法是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需要有力的司法保障,[12]需要充分发挥法院和法官的重要作用。[1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公正司法的极端重要性进行了特别强调。西藏地处祖国边疆,是维护祖国安全与稳定的前沿阵地,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必须更加重视并充分发挥司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建设西藏现代化司法体系。推进司法现代化,需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的指导,需要牢牢抓住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需要深刻把握人才队伍时代化。[14]就西藏司法现代化而言,同样需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完善审判体系、提高审判能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这就需要在不断充实西藏司法队伍的同时,重视对提高现有司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四)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藏,把法治贯穿于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藏,[15]全面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藏。全面推进依法治藏,既是新时代治藏方略中的重要内容,又是实施新时代治藏方略的关键点。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十个必须”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既强调了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又对建设现代化新西藏进行了总体布局。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内容十分丰富,广泛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全面贯彻新时代治藏方略,必须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建设现代化新西藏,坚持把法治贯穿于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全领域、全过程。
    (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积极推进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6]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就法治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来看,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又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具体到西藏而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重要路径,又是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与内地相比,近些年西藏虽然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实现西藏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很有必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积极推进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六)坚持依法应对风险与挑战,坚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与边疆稳定
    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特殊历史时期,国家安全与边疆稳定至关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行了重点强调。西藏处于祖国的边疆地区,西藏的安全与稳定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法治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离不开法治作用的充分发挥。面对国内国际新形势,全面推进西藏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坚持依法应对各种挑战、抵御各种风险、克服各种阻力、化解各种矛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边疆稳定。
    注释:
    ① “十个必须”是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
    ② “四个确保”是指:“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③ 这五项重大原则分别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发扬斗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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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肖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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