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禄:国际法治视角下的中美贸易摩擦
鲍禄本文根据作者在2018年5月26日大国策智库与对外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举办的“开放发展的世界与中美关系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
中国与WTO的历史渊源
关于中美贸易摩擦,中美两国政府最近达成了一个共同声明,其中和法律有关的一条便是中国承诺要修改我们的专利法。这个事情并不是第一次被提及,意思是我们自己应该比较坦白地承认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有所欠缺,包括法律的制定、实施和执行整个配套的制度。两个国家之间就贸易问题达成了一个共同声明和意向,但是一个国家在这当中承诺要调整修改自己的法律,这件事情不琢磨也罢,要是琢磨的话,套用一个外交部发言人经常说的话,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我们自己制定的,纯属我国的内政,但两国谈判的时候却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因为两国谈判,其中一个国家承诺对本来完全由我们自己决定的法律作出某种调整。
回顾一下十几年前中国加入WTO的时候也承诺了很多东西,不知道在座的各位专家有没有印象。当时因为加入WTO,中国和美国、欧盟这些国家谈判,承诺调整我们国家内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立改废,有的是建立新的法律制度,有的是调整已有的,有的是废掉原有的一些东西,大家是否知道其中涉及到的法律数字,比如两位数、三位数还是四位数?其实这三个答案都不对,五位数,超过万件。我没有认真地核实过,但我印象特别深,当时看到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报道,因为中国加入WTO庄重地作出了承诺,我们要调整我们的法律,原话叫做超过万件,显然就是五位数了。
贸易问题、军事交往、外交等等所有问题最后都会集中反映落实在法律层面,美国在这方面是老手和熟手,手里有好几张牌。现在我们所谓的全球国际性的法律秩序大体上是以上个世纪二战之后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性组织的建立为标志,现在用的海洋法就是联合国之后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是一样,联合国是一个标志,等于是对联合国之前几百年的国际法做了总结。打仗不能解决国际关系问题,那就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联合国建立的国际法律秩序所用的法律资源实际上不是后面的资源,而是联合国建立之前的,这种国际法律资源大概的时间有两三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到了联合国可以算是一个归纳总结。
面临改革的WTO规则
注意,联合国到今天将近七八十年,其中有几件事情需要我们注意:首先应该与时俱进,标志性的领域很多,比如国际空间,很多领域建立在以联合国为标志的国际法律秩序基础上,并且内容在不断拓展和丰富,但容易忽略的整个核心内容、核心模式以至于核心价值观的转换值得引起注意。旧有的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秩序仍然存在、仍然有用,包括WTO,但现在也可以看到这个秩序在存在和有用的同时也有可能被人们撇在一边,人们要玩新的,新的想法、新的模式、新的流动性。
WTO在这方面的表现是最为明显的,这一轮谈判搁置了将近十年。WTO原本旨在全球范围内达成总体协议,如今却被放在一边,它代表的大会议因为谈判难度大,逐渐被中日韩、美国欧盟这样的小圈子代替。这意味着原有的秩序仍然存在,没有被废除,但新的增长点开始出现。美国在这方面经验丰富,所以无论是对中国、对欧盟、对日本,WTO下面达成的共识说抛弃就抛弃,说反悔就反悔,这种反悔已经从简单的贸易开始向其它领域拓展。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美国手里有几张牌,就像现在年轻人一样手里有好几个手机,一个是Android系统,一个是IOS系统,甚至还有第三个系统。假设苹果系统用的是国内的系统,用得挺流畅,舒适度很高,Android系统更新快,不断地有新的花样出来,拿着这个系统和别人交流,同时跟别人说我系统都更新了你还没有更新。所以从我们法律法学的角度观察,美国在中美关系方面,包括和世界其他方方面面的关系都有这样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最后总结下来就是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一定要意识到全球的所谓的法律秩序一定是面临着一个更新期。
中国该怎么办?
中国应该怎么办?我们总是说我们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确实在联合国最早最基础的很多文件当中,中国有很多参与,但实话实说,那个时候是中华民国的参与。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国家,孙中山先生作为革命先行者创办了这样一个国家,是和西方欧美的传统思想吻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恢复联合国席位之前,明说或者不明说,比如我们对联合国主张的人权,大概是八十年代也是中央要求的任务,曾经给法学提出过一个难题,就是究竟承不承认人权。我在读书的时候人权这个词是被批判的,说是资产阶级的东西,现在我们是承认了,然后和美国来比,就说我们的人权比美国好。这个事情并没有完全解决,我想说的是美国人玩得很熟,哪只手都会出牌,人权至少是以他们作为主导者之一在上个世纪中叶制定的,那个时候中华民国是参与者,理想价值观这些方面和他们是吻合的,应该是没有大的冲突,实际上我们在基础性的方面和他们是有差异,甚至是有冲突的。
未来的国际秩序怎么建立,这不是简单的法律规则问题,我们认为人权究竟是什么?西方认为第一是自由权,中国人说人权最基础的是生存权,没有生存就没有发展,看起来是用词的冲突,实际上是核心价值观的冲突。世界范围内法律的发展也是如此,旧的东西依然存在,新的东西已经在层出不穷了。英国明年要退欧,成功不成功两说,只有一类人高兴,就是律师,律师觉得来了一个大任务。即使英国退出欧盟,二十八个成员国变成二十七个,,现在东欧和北欧基本上都加入欧盟,实际上欧洲谈不上小,但欧洲有一个比欧盟成员国更多的组织,这个数字应该是五十个左右,叫做欧洲人权公约。
欧洲人权公约是什么状态?中国有上访,老百姓觉得可以上访到中南海就到头了,比如《我不是潘金莲》那部小说,还有的说到联合国上访,虽然是气话实现不了,但在欧洲某种程度上可以实现。比如一个俄罗斯的老百姓当地也有强拆,要是用中国的词来说就是上访到莫斯科,到头了问题还没有解决,怎么办?可以去欧洲人权法院,欧洲人权法院会出一个判决,假设这个判决赢了,拿着一纸判决回到莫斯科,俄罗斯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参加的欧洲人权公约履行判决当中所讲明的有关事项。大家知道俄罗斯和欧盟政治、军事、外交方方面面矛盾很大,甚至有点潜在的敌人的感觉,实际上俄罗斯却是欧洲人权公约的参加国,这是一个区域性的国际组织,但在内涵方面已经走得非常非常超前了。
国际法律秩序中分为很多梯次的,中国想要作为一个大国,现在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它已经被写入联合国的文件,但规则和制度怎么落实我觉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文作者:鲍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比较法与欧盟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