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奥利维耶罗·迪利贝尔托:罗马法中租赁与买卖的异同

【意】奥利维耶罗·迪利贝尔托

【意】奥利维耶罗·迪利贝尔托:罗马法中租赁与买卖的异同


    期刊名称:《环球法律评论》
    期刊年份:2017 年 第(3)期
    作者:【意】奥利维耶罗·迪利贝尔托
    单位: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
    中文关键词:买卖;租赁;物的返还;附条件;合意契约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在《法学阶梯》中,罗马法学家盖尤斯向他的学生讲述了罗马法中买卖和租赁的异同:两者都是合意契约,它们之间存在“亲密的联系”;而物的返还是区分这两种契约的主要要素。同时,他又提出了两种存在疑问的情形:公田永久租赁以及角斗士奴隶。由于这两种情形的特殊性,罗马法学家很难将它们划分到租赁契约或者买卖契约中。公田永久租赁的案例中,在没有定期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存在物的返还,应视为租赁契约。但是直至今日,大多数理论仍将角斗士奴隶的案例解释为两种“异类契约”,并认为它们是附条件契约的特例,其效力可以追溯到契约缔结之时。而笔者认为,契约在缔结之时已经要件完备且产生效力,不同的“条件”并不是用来确认契约的法律属性,而是用来在事件发生时确定是哪种契约的情形,并且不具有溯及力。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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