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桐辉:冲突的积极功能的边界———兼谈法学的自主性

朱桐辉

朱桐辉:冲突的积极功能的边界———兼谈法学的自主性


    期刊名称:《环球法律评论》
    期刊年份:2011 年 第(4)期
    作者:朱桐辉
    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
    中文关键词:冲突 积极功能 法学自主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社会学对冲突的积极功能的肯定是建立在冲突解决过程及解决效果上的,是整体性的观察,但并不适用于法的视野。从法的立场出发,需要对冲突作出否定评价并予以排解。法学关乎人的主观意图的特质决定了计量化、科学化的努力在其领域内的进展较为艰难。这也说明法学具有自主性,尤其在人们对规范法学与法解释学仍有巨大需求的趋势下,其自主与自足性并未受到冲击。既然法学不可能过多地从人文学科获得知识资源,也不属于严格的社会科学,那么法学就是法学,属于科学的第四极。
    英文摘要:
    全文阅读:  点击下载

相关文章!
  • 张建伟:协同型司法:认罪认罚从

    我国传统的司法模式是非对抗性司法模式(压制型司法),当代司法改革受英美对抗制诉讼的影响,诉讼对抗性有所提高,近年来的一个明显变化

  • 章永乐:“大妥协”: 清王朝与中

    中华民国在推翻清朝统治的基础上建立,但大致完整继承了清王朝的版图与人口。这一主权连续性的建立,离不开清皇室、北洋集团以及南方革

  • 刑事再审理由探析

    再审理由的设计是对再审程序进行控制和协调的关键因素。在我国,应当明确区分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理由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理由;对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