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的“军事活动例外”——评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扣留三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中的临时措施命令

高健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的“军事活动例外”——评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扣留三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中的临时措施命令


    期刊名称:《国际法研究》
    期刊年份:2019.(6):0-0
    作者:高健军
    单位:
    中文关键词:军事活动例外;刻赤海峡事件“扣留三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临时措施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其2019年“扣留三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乌克兰诉俄罗斯)的临时措施命令中解释和适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的“军事活动例外”,并得出该例外在本案中不适用的结论。法庭的做法大大限制了这一例外的范围,而且法庭关于即使一国对外国军舰使用武力,该行为仍可构成执法活动的认定可能在实践中产生不利影响。乌克兰军舰的航行本身就应当被看作军事活动。考虑到双方在“刻赤海峡事件”发生前后的紧张关系、事发海域的争议性质,以及俄罗斯的行为涉及对外国军用船舶使用武力,其活动也应属于军事活动。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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