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益州: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源起、论争与形成
严益州严益州: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源起、论争与形成
期刊名称:《环球法律评论》
期刊年份:2018 年 第(6)期
作者:严益州
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德法学研究所
中文关键词:行政法总则;行政程序法;法典化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德国行政程序法典化是漫长而曲折的过程。19世纪末以后,德国立法者将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合并法典化。联邦德国建立初期,基于《行政法院法》的政治优先性与《基本法》中确立的“司法国解决方案”,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彻底分离,行政诉讼被单独立法。随后,德国发生“行政法总则法典化”、“行政程序法典化”与“非法典化”三种路径之争。在当时,理论界多数反对法典化,实务界多数支持法典化。最后,联邦政府表态选择行政程序法典化这一中间道路,其主要原因在于联邦政府希望通过法典化实现行政简化的目标,从而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压力,但是行政法总则法典化面临政治与法律上的阻碍太多,无法付诸实践。在联邦政府的主导下,德国相继出台一系列行政程序法草案。最终颁布实施的《联邦行政程序法》是立法技术持续优化与各方利益不断妥协的结果。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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