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商法》修改的基本问题与要点建议

胡正良、孙思琪

我国《海商法》修改的基本问题与要点建议


    期刊名称:《国际法研究》
    期刊年份:2017.(4):0-0
    作者:胡正良、孙思琪
    单位:
    中文关键词:《海商法》修改;海上运输;船舶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为了适应《海商法》施行二十多年来已经变化的情势,弥补该法在施行过程中暴露的缺陷与漏洞,有必要修改《海商法》。《海商法》修改应当以实现该法的现代化为根本目标,扩大该法适用范围,使之适用于与海相通的内陆可航水域客货运输和船舶、使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适用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借鉴或吸收《鹿特丹规则》的规定对第四章进行现代化,以及设立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为重点,并对其余各章内容进行充分的修改与完善。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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