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海商法》修改影响论要

孙思琪、胡正良

《民法典》对于《海商法》修改影响论要


    期刊名称:《国际法研究》
    期刊年份:2021.(1):48-71
    作者:孙思琪、胡正良
    单位: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民法典》出台对于《海商法》修改的影响分为价值理念和具体规范两个层面。价值理念层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任意性规范立法理念的转向,要求《海商法》修改重视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的典型合同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包括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抵押财产转让限制、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等事项体现的公平、安全等法律价值。具体规范层面的影响要求《海商法》在修改时应当规定航运习惯具有海商法法源的地位,并且效力位阶后于一般民事法律,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特别诉讼时效和诉讼外请求构成时效中断事由;抵押船舶的转让仍应以禁止为原则,同时尽量消除司法解释对于船舶所有权变动登记对抗主义的负面影响;确立预付运费的退还规则,强化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控制,增设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变更的专门规定;创设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英文摘要:
    全文阅读:  点击下载

相关文章!
  • 中国数据跨境调取路径探析——以

    特定情况下的数据跨境调取需要在传统的司法互助协定方式基础上补充其他路径。中国在坚持以双边司法互助协定和互惠原则为主要方式的基

  • 折中主义与理想主义之辩——评西

    美国西蒙尼德斯教授在新著的《全球冲突法立法:国际比较研究》一书中,提出晚近国际私法背离了萨维尼理论所追求的理想主义,呈现折中主义

  • 离岸信托避税规制的域外经验及

    作为信托的类型之一,离岸信托是指根据外国法律设立的信托。在信托本身固有的灵活机制之上,离岸信托充分利用了离岸管辖区的税收优势,成